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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鼎
-0.50 (-0.29%)172.50121成交張數9.47本益比4.76股價淨值比7.50%殖利率2026-09-15資料日期
重大訊息公開資訊觀測站 · 每 10 分鐘更新 · 最後更新 09-16 06:50
預設只列重要公告:澄清報導、營運風險、增減資與庫藏股、股利決議、財報與更正、關鍵人事、重大合約與投資。 代子公司理財、資金貸與、自結財務比率、注意股這類例行公告,切到「全部」或點類別才會出現。點主旨看全文。
07-30 16:23盤後資金背書本公司代子公司萬鼎工程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資金貸與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公告首日 +2.0% 超額 -4.7
符合條款 第23款事實發生日 2026-07-30發言人 謝仁興(總經理)發言時間 2026-07-30 16:23(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7-31) 個股 +2.0% · 大盤 +6.6%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2.6% · 超額 -17.4 個百分點1.事實發生日:115/07/30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信鼎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關係企業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33,50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0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0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 (1)公司名稱:信鼎岡山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關係企業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33,50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402,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095,434 5.計息方式: 依合約規定,自借款日起,按月固定計收 6.還款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為非循環動用,不得逾合約之到期日 (2)日期: 借款合約到期日之前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430,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9.07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信鼎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信鼎岡山股份有限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分別為新台幣151,000仟元、251,000仟元,信鼎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信鼎岡山股份有限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分別為新台幣1,017,138仟元、78,296仟元,萬鼎工程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於115.7.30董事會決議資金貸與信鼎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信鼎岡山股份有限公司共新台幣350,000仟元非循環性動用額度達第一項第三款應公告之標準。 另,萬鼎工程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對信鼎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之資金貸與餘額為新台幣300,000仟元達第一項第二款應公告之標準。05-21 17:06盤後資金背書本公司代子公司萬鼎工程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資金貸與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標準首日 +0.3% 超額 -3.0
符合條款 第23款事實發生日 2026-05-21發言人 謝仁興(總經理)發言時間 2026-05-21 17:06(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5-22) 個股 +0.3% · 大盤 +3.3%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1.8% · 超額 -3.7 個百分點1.事實發生日:115/05/21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興利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關係企業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33,50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00,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2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2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614,547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799,358 5.計息方式: 依合約規定,自借款日起,按月固定計收 6.還款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為非循環動用,不得逾合約之到期日 (2)日期: 借款合約到期日之前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495,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56.48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萬鼎工程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於115.5.21董事會決議資金貸與興利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新台幣120,000仟元非循環性動用額度達第一項第三款應公告之標準。12-05 15:36盤後資金背書本公司代子公司萬鼎工程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資金貸與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公告首日 -0.9% 超額 -1.5
發言時間 2025-12-05 15:36(盤後)公告後首日(2025-12-08) 個股 -0.9% · 大盤 +0.7%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4.1% · 超額 -5.9 個百分點說明全文回補中,稍後再來看;或到公開資訊觀測站「歷史重大訊息」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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