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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明

-0.50 (-1.20%)最後更新 2026-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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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0203成交張數本益比3.94股價淨值比0.00%殖利率2026-09-15資料日期

重大訊息公開資訊觀測站 · 每 10 分鐘更新 · 最後更新 09-15 23:51

預設只列重要公告:澄清報導、營運風險、增減資與庫藏股、股利決議、財報與更正、關鍵人事、重大合約與投資。 代子公司理財、資金貸與、自結財務比率、注意股這類例行公告,切到「全部」或點類別才會出現。點主旨看全文。

  • 05-12 18:14盤後合約投資公告本公司擬處分不動產首日 -1.4% 超額 -0.2
    符合條款 第20款事實發生日 2026-05-12發言人 李顯章(顧問)發言時間 2026-05-12 18:14(盤後)
    公告後首日(2026-05-13) 個股 -1.4% · 大盤 -1.2%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1.4% · 超額 +7.8 個百分點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桃園市楊梅區長紅段7-61及頂湖段等地號土地 2.事實發生日:115/5/12~115/5/12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5月12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約3,242.69平方公尺(約980坪)每單位價格:每坪不低過23.5萬元總金額:約新台幣23,030萬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多那法芙股份有限公司與公司之關係:無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 實際處分利益將於交易完成後,以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揭露金額為準。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依買賣雙方所簽訂之契約約定付款。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估價報告決策單位:董事會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新台幣$206,221,843元。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估價師:謝典璟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9)北市估字第000149號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經紀人:詠騰不動產有限公司經紀費用:依照土地委託銷售契約書議定之服務報酬。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活化資產並提升資金運用效益。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5年05月12日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115年5月12日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洽談及簽署土地處分契約,並辦理後續事宜。
  • 05-12 17:37盤後合約投資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處分不動產並授權董事長洽談與簽約事宜首日 -1.4% 超額 -0.2
    符合條款 第53款事實發生日 2026-05-12發言人 李顯章(顧問)發言時間 2026-05-12 17:37(盤後)
    公告後首日(2026-05-13) 個股 -1.4% · 大盤 -1.2%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1.4% · 超額 +7.8 個百分點
    1.事實發生日:115/05/12 2.公司名稱:錦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1)為活化資產並提升資金運用效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處分不動產 -桃園市楊梅區長紅段7-61及頂湖段等地號土地 (2)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洽談、簽署本案土地處分相關契約,並全權辦理後續簽約及相關事宜。 8.因應措施: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辦理。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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