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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新光金
-0.15 (-0.34%)43.4042,931成交張數16.07本益比1.60股價淨值比2.53%殖利率2026-09-15資料日期
重大訊息公開資訊觀測站 · 每 10 分鐘更新 · 最後更新 09-15 23:51
預設只列重要公告:澄清報導、營運風險、增減資與庫藏股、股利決議、財報與更正、關鍵人事、重大合約與投資。 代子公司理財、資金貸與、自結財務比率、注意股這類例行公告,切到「全部」或點類別才會出現。點主旨看全文。
09-14 18:50盤後資本與股權本公司代子公司元富投顧公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台新投顧與元富投顧合併案首日 -0.3% 超額 +0.4
符合條款 第51款事實發生日 2026-09-14發言人 林維俊(總經理)發言時間 2026-09-14 18:50(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9-15) 個股 -0.3% · 大盤 -0.8%至今 1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0.3% · 超額 +0.4 個百分點1.事實發生日:115/09/14 2.公司名稱:元富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依據115/6/25元富投顧按「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四條之規定公告董事會(代行股東會)決議與台新投顧合併重大訊息進行補充說明。 (2)本次補充內容: 台新投顧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申請合併元富投顧案,業經金管會民國115年09月14日金管證投字第1150143059號函核准。 合併基準日由雙方董事長共同議訂為民國115年10月16日並對外公告之。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09-14 18:49盤後資本與股權本公司代子公司台新投顧公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台新投顧與元富投顧合併案首日 -0.3% 超額 +0.4
符合條款 第51款事實發生日 2026-09-14發言人 林維俊(總經理)發言時間 2026-09-14 18:49(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9-15) 個股 -0.3% · 大盤 -0.8%至今 1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0.3% · 超額 +0.4 個百分點1.事實發生日:115/09/14 2.公司名稱:台新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依據115/6/25台新投顧按「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四條之規定公告股東臨時會決議與元富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元富投顧」)合併重大訊息進行補充說明。 (2)本次補充內容: 台新投顧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申請合併元富投顧案,業經金管會民國115年09月14日金管證字第1150143059號函核准。 合併基準日由雙方董事長共同議訂為民國115年10月16日並對外公告之。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08-21 15:47盤後資本與股權本公司代子公司新光租賃(蘇州)有限公司公告與台新融資租賃(中國)有限公司進行合併(變更合併基準日)首日 -2.0% 超額 -1.0
符合條款 第20款事實發生日 2026-08-21發言人 林維俊(總經理)發言時間 2026-08-21 15:47(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8-24) 個股 -2.0% · 大盤 -1.0%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0.7% · 超額 -1.8 個百分點1. 原公告日期: 115/07/20 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1.台新融資租賃(中國)有限公司與新光租賃(蘇州)有限公司進行合併,暫定民國115年7月31日為合併基準日 2.惟本案尚須經濟部投審司核准後將另行公告合併基準日 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經濟部投審司於民國115年8月20日核准本案,母公司台新大安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於115年8月21日收到核准函文,字號經授審字第11520077670號。 2.台新融資租賃(中國)有限公司與新光租賃(蘇州)有限公司董事長已核准變更合併基準日為民國115年8月31日 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無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08-21 15:45盤後資本與股權本公司代子公司台新融資租賃(中國)有限公司公告吸收合併新光租賃(蘇州)有限公司(變更合併基準日)首日 -2.0% 超額 -1.0
符合條款 第20款事實發生日 2026-08-21發言人 林維俊(總經理)發言時間 2026-08-21 15:45(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8-24) 個股 -2.0% · 大盤 -1.0%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0.7% · 超額 -1.8 個百分點1. 原公告日期: 115/07/20 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1.台新融資租賃(中國)有限公司與新光租賃(蘇州)有限公司進行合併,暫定民國115年7月31日為合併基準日 2.惟本案尚須經濟部投審司核准後將另行公告合併基準日 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經濟部投審司於民國115年8月20日核准本案,母公司台新大安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於115年8月21日收到核准函文,字號經授審字第11520077670號。 2.台新融資租賃(中國)有限公司與新光租賃(蘇州)有限公司董事長已核准變更合併基準日為民國115年8月31日 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無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08-12 17:05盤後資本與股權本公司代子公司新光銀行公告與台新銀行合併基準日首日 +1.5% 超額 +0.4
符合條款 第51款事實發生日 2026-08-12發言人 林維俊(總經理)發言時間 2026-08-12 17:05(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8-13) 個股 +1.5% · 大盤 +1.1%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2.1% · 超額 +3.9 個百分點1.事實發生日:115/08/12 2.公司名稱: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115/6/4新光銀行按「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四條之規定公告董事會(代行股東會)決議與台新銀行合併。 (2)本次補充內容: 台新銀行擬以合併發行新股方式合併新光銀行。 雙方業已於115年6月4日經董事會(代行股東會)決議通過合併案與合併契約,並業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5年8月10日金管銀控字第11502214832號函核准在案。 本次合併對價由台新銀行以每0.9505股台新銀行普通股換發新光銀行1股普通股之換股比例發行新股予新光銀行股東。 另若新光銀行於合併基準日前一會計年度及/或當會計年度至合併基準日前一日之期間有稅後淨利,則台新銀行應於合併基準日六個月後之相當日前,給付該期間稅後淨利之七成予新光銀行股東作為或有現金合併對價。 經雙方董事長共同訂定合併基準日為116年1月1日,如後續有變更合併基準日之必要時,雙方董事會業已授權雙方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協調變更之,並辦理後續公告。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08-12 17:04盤後資本與股權本公司代子公司台新銀行公告與新光銀行合併基準日首日 +1.5% 超額 +0.4
符合條款 第51款事實發生日 2026-08-12發言人 林維俊(總經理)發言時間 2026-08-12 17:04(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8-13) 個股 +1.5% · 大盤 +1.1%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2.1% · 超額 +3.9 個百分點1.事實發生日:115/08/12 2.公司名稱: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115/6/4台新銀行按「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四條之規定公告董事會(代行股東會)決議與新光銀行合併。 (2)本次補充內容: 台新銀行擬以合併發行新股方式合併新光銀行。 雙方業已於115年6月4日經董事會(代行股東會)決議通過合併案與合併契約,並業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5年8月10日金管銀控字第11502214831號函核准在案。 本次合併對價由台新銀行以每0.9505股台新銀行普通股換發新光銀行1股普通股之換股比例發行新股予新光銀行股東。 另若新光銀行於合併基準日前一會計年度及/或當會計年度至合併基準日前一日之期間有稅後淨利,則台新銀行應於合併基準日六個月後之相當日前,給付該期間稅後淨利之七成予新光銀行股東作為或有現金合併對價。 經雙方董事長共同訂定合併基準日為116年1月1日,如後續有變更合併基準日之必要時,雙方董事會業已授權雙方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協調變更之,並辦理後續公告。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08-04 18:43盤後資本與股權本公司代子公司新光銀行公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台新銀行與新光銀行合併案首日 +0.4% 超額 -2.5
符合條款 第51款事實發生日 2026-08-04發言人 林維俊(總經理)發言時間 2026-08-04 18:43(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8-05) 個股 +0.4% · 大盤 +2.9%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0.0% · 超額 -4.1 個百分點1.事實發生日:115/08/04 2.公司名稱: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115/6/4新光銀行按「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四條之規定公告董事會(代行股東會)決議與台新銀行合併。 (2)本次補充內容: 台新銀行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申請合併新光銀行案獲核准,依金管會於民國115年8月4日官方網站發布之新聞稿,金管會於本日核准此合併案。 後續合併基準日擬由雙方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共同議訂並對外公告之。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08-04 18:42盤後資本與股權本公司代子公司台新銀行公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台新銀行與新光銀行合併案首日 +0.4% 超額 -2.5
符合條款 第51款事實發生日 2026-08-04發言人 林維俊(總經理)發言時間 2026-08-04 18:42(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8-05) 個股 +0.4% · 大盤 +2.9%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0.0% · 超額 -4.1 個百分點1.事實發生日:115/08/04 2.公司名稱: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115/6/4台新銀行按「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四條之規定公告董事會(代行股東會)決議與新光銀行合併。 (2)本次補充內容: 台新銀行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申請合併新光銀行案獲核准,依金管會於民國115年8月4日官方網站發布之新聞稿,金管會於本日核准此合併案。 後續合併基準日擬由雙方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共同議訂並對外公告之。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07-24 16:42盤後資本與股權本公司代子公司新光人壽公告董事會決議以公開募集方式發行十年期(含)以上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首日 +2.3% 超額 +2.4
符合條款 第11款事實發生日 2026-07-24發言人 林維俊(總經理)發言時間 2026-07-24 16:42(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7-27) 個股 +2.3% · 大盤 -0.0%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5.3% · 超額 +6.5 個百分點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7/24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年期(含)以上累積次順位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 上限新臺幣180億元(含新臺幣及/或等值外幣),於境內及/或透過Shin Kong Life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簡稱國外籌資事業)於境外,視市場行情及客觀情勢,於董事會通過且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後一年內一次或分次發行。 5.每張面額: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依實際情形全權處理。 6.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依實際情形全權處理。 7.發行期間:10年期(含)以上。 8.發行利率:依公司債發行市場狀況,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決定。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充實自有資本、強化財務結構及提升資本適足率。 11.承銷方式: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依實際情形全權處理。 12.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依實際情形全權處理。 13.承銷或代銷機構: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依實際情形全權處理。 14.發行保證人: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依實際情形全權處理。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依實際情形全權處理。 16.簽證機構: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8.賣回條件:無。 19.買回條件: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依實際情形全權處理。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2.現金減資後再行募資之合理性及必要性(募資當年度及前一年度有辦理現金減資者適用):不適用。 2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普通公司債於境內發行者,將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櫃檯買賣。 (2)如透過國外籌資事業於海外發行者,將於國外交易所掛牌交易並由新光人壽對該債券提供保證。07-20 18:33盤後資本與股權本公司代子公司新光租賃(蘇州)有限公司公告與台新融資租賃(中國)有限公司進行合併待開盤 當日 -1.1%
符合條款 第11款事實發生日 2026-07-20發言人 林維俊(總經理)發言時間 2026-07-20 18:33(盤後)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 2.事實發生日:115/7/20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 新光租賃(蘇州)有限公司(消滅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台新融資租賃(中國)有限公司(存續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台新融資租賃(中國)有限公司及新光租賃(蘇州)有限公司均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之台新大安租賃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該合併案為集團內組織重組,不影響股東權益 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註七): 整合集團資源,增加中國租賃子公司之融資租賃業務競爭力,該合併案为台新大安租賃股份有限公司對台新融資租賃(中國)有限公司及新光租賃(蘇州)有限公司之出資額調整,毋須另行價金交付事宜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兩家融資租賃公司整併後,預期可減少成本,降低風險,資源得集中發揮綜效,使轉投資之資本金發揮最大效應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無影響,新光租賃(蘇州)有限公司於合併後消滅 10.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本案毋須另行價金交付事宜 11.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不適用 12.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13.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力誠會計師事務所 14.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古家維 15.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北市會證字第3311號 16.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註七): 不適用 17.預定完成日程(註七): 暫定民國115年7月31日為合併基準日,後續基準日變更將授權新光租賃(蘇州)有限公司董事長同意後執行 18.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台新融資租賃(中國)有限公司吸收合併新光租賃(蘇州)有限公司,將概括承受新光租賃(蘇州)有限公司全部資產、負債及一切權利義務 19.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台新融資租賃(中國)有限公司与新光租賃(蘇州)有限公司均為融資租賃公司,主營融資租賃業務 20.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21.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22.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對公司重要人員、資產之安排或運用,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新光租賃(蘇州)有限公司將於合併後消滅 2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24.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無 25.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6.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註七): 無 27.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8.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 不適用 29.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註五): 無 30.資金來源(註五):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註六): 本案尚須經經濟部投審司核准,待取得核准後將另行公告合併基準日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四:倘涉營運模式變更,請於欄位敘明包括營業範圍變更、產品線擴充/縮減、製程調整、產業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營運架構調整事項。 註五:非屬私募資金用以併購案件者,得填寫不適用。 註六:若本案成就前,尚需經國內、外主管機關(如:投審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反壟斷局或其他單位)核准或許可者,應予敘明相關事項。 註七:金融控股公司投資公開發行公司,以公開收購方式收購股份者,仍應於事實發生日依規辦理公告並轉重大訊息,惟依「金融控股公司投資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於主管機關核准前不得於該次公告及重訊揭露相關公開收購條件(包括收購價格、數量及期間等),嗣該公開收購案件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再即時更新或補充說明前開內容。07-20 18:31盤後資本與股權本公司代子公司台新融資租賃(中國)有限公司公告吸收合併新光租賃(蘇州)有限公司待開盤 當日 -1.1%
符合條款 第11款事實發生日 2026-07-20發言人 林維俊(總經理)發言時間 2026-07-20 18:31(盤後)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 2.事實發生日:115/7/20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 台新融資租賃(中國)有限公司(存續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新光租賃(蘇州)有限公司(消滅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台新融資租賃(中國)有限公司及新光租賃(蘇州)有限公司均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之台新大安租賃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該合併案為集團內組織重組,不影響股東權益 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註七): 整合集團資源,增加中國租賃子公司之融資租賃業務競爭力,該合併案为台新大安租賃股份有限公司對台新融資租賃(中國)有限公司及新光租賃(蘇州)有限公司之出資額調整,毋須另行價金交付事宜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兩家融資租賃公司整併後,預期可減少成本,降低風險,資源得集中發揮綜效,使轉投資之資本金發揮最大效應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無影響,台新融資租賃(中國)有限公司將以新光租賃(蘇州)有限公司合併基準日之淨值進行吸收合併 10.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本案毋須另行價金交付事宜 11.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不適用 12.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13.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信佑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4.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林昶佑 15.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北市會證字第2785號 16.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註七): 不適用 17.預定完成日程(註七): 暫定民國115年7月31日為合併基準日,後續基準日變更將授權台新融資租賃(中國)有限公司董事長同意後執行 18.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台新融資租賃(中國)有限公司吸收合併新光租賃(蘇州)有限公司,將概括承受新光租賃(蘇州)有限公司全部資產、負債及一切權利義務 19.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台新融資租賃(中國)有限公司与新光租賃(蘇州)有限公司均為融資租賃公司,主營融資租賃業務 20.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21.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22.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對公司重要人員、資產之安排或運用,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1.整併後台新融資租賃(中國)有限公司資本總額將由美金8,000萬增加至美金11,000萬,並繼續經營業務。 2.新光租賃(蘇州)有限公司將於合併後依法向主關機關申請註銷登記。 2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24.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無 25.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6.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註七): 無 27.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8.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 不適用 29.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註五): 無 30.資金來源(註五):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註六): 本案尚須經經濟部投審司核准,待取得核准後將另行公告合併基準日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四:倘涉營運模式變更,請於欄位敘明包括營業範圍變更、產品線擴充/縮減、製程調整、產業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營運架構調整事項。 註五:非屬私募資金用以併購案件者,得填寫不適用。 註六:若本案成就前,尚需經國內、外主管機關(如:投審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反壟斷局或其他單位)核准或許可者,應予敘明相關事項。 註七:金融控股公司投資公開發行公司,以公開收購方式收購股份者,仍應於事實發生日依規辦理公告並轉重大訊息,惟依「金融控股公司投資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於主管機關核准前不得於該次公告及重訊揭露相關公開收購條件(包括收購價格、數量及期間等),嗣該公開收購案件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再即時更新或補充說明前開內容。07-20 18:29盤後資本與股權本公司代子公司台新大安租賃公告董事會通過租賃子公司合併事宜待開盤 當日 -1.1%
符合條款 第51款事實發生日 2026-07-20發言人 林維俊(總經理)發言時間 2026-07-20 18:29(盤後)1.事實發生日:115/07/20 2.公司名稱:台新大安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為增加在中國融資租賃業務之競爭力,使兩家租賃子公司資源得集中發揮綜效,擬規劃子公司台新融資租賃(中國)有限公司吸收合併新光租賃(蘇州)有限公司,合併後存續公司名稱為台新融資租賃(中國)有限公司。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最終以子公司董事會決議為準。07-14 19:03盤後資本與股權本公司代子公司新光金創投就與台新創投合併案辦理債權人公告首日 +2.0% 超額 -0.0
符合條款 第51款事實發生日 2026-07-14發言人 林維俊(總經理)發言時間 2026-07-14 19:03(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7-15) 個股 +2.0% · 大盤 +2.0%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0.8% · 超額 +0.3 個百分點1.事實發生日:115/07/14 2.公司名稱:新光金國際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台新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台新創投」)與新光金國際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新光金創投」)於民國115年07月14日,分別經其董事會(代行股東會)決議通過合併,並以台新創投為存續公司,新光金創投為消滅公司(下稱「本合併案」),合併基準日暫定為115年09月01日。 (2)自合併基準日起,新光金創投之帳列資產、負債及一切權利義務,均由台新創投概括承受。 6.因應措施: 謹依公司法第319條準用第73條及企業併購法第23條之規定辦理公告本合併案,如債權人對本合併案有異議者,請於公告日起31日內,檢附債權證明文件,以書面方式郵寄掛號(以郵戳日為憑)向新光金創投提出,逾期即視為無異議。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07-14 19:01盤後資本與股權本公司代子公司新光金創投公告與台新創投合併案首日 +2.0% 超額 -0.0
符合條款 第20款事實發生日 2026-07-14發言人 林維俊(總經理)發言時間 2026-07-14 19:01(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7-15) 個股 +2.0% · 大盤 +2.0%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0.8% · 超額 +0.3 個百分點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 2.事實發生日:115/7/14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 台新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存續公司,簡稱台新創投)新光金國際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簡稱新光金創投)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台新創投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台新創投及新光金創投同為台新新光金控100%之子公司。本合併案係屬集團內組織架構調整,且本合併案之換股比例由獨立專家信佑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昶佑會計師出具價格合理性意見書,不影響股東權益。 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註七): (1)本次合併係為整合集團創投業務平台、提升投資組合管理效率及強化資金配置及現金流管理。 (2)本合併案以台新創投發行新股方式支付對價,以台新創投每 0.8979股普通股換發新光金創投1股普通股。倘依合併契約有變更換股比例之情事或依法令規定或作業需要而有變更畸零股處理方式之必要時,授權由本公司之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全權處理。 (3)合併基準日暫訂於115年9月1日。合併基準日訂定後,如有變更之必要時,雙方董事會授權由其各自之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協調變更之。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整合集團創投業務平台、提升投資組合管理效率及強化資金配置及現金流管理,以實現合併綜效。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合併後存續公司淨值增加,透過業務整合提升營運效能,對未來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應有正面效益。 10.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台新創投預計增資發行新股132,144,190股普通股予新光金創投股東台新新光金控。 11.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本合併案之換股比例,按台新創投(已考量115年5月1日減資彌補虧損)及新光金創投於115年3月31日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帳列每股淨值為基礎計算,以台新創投每 0.8979股普通股換發新光金創投1股普通股之換股比例發行新股。 12.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13.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信佑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4.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林昶佑會計師 15.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會證字第4562號 16.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註七): 獨立專家係以評價基準日115年3月31日台新創投及新光金創投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所示之帳列淨值,並考慮台新創投於115年5月1日減資彌補虧損的金額及股數後之每股淨值分別為11.046197元及9.918402元為基礎,換算約以台新創投每0.8979股普通股換發新光金創投1股普通股應屬允當,認本合併案換股比例尚屬合理。 17.預定完成日程(註七): 合併基準日暫訂於115年9月1日,如有變更必要時,雙方董事會授權由其各自之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協調變更之。 18.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自合併基準日起,新光金創投之全部帳列資產、負債及截至合併基準日仍為有效之一切權利、義務,均由台新創投依法概括承受。 19.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台新創投與新光金創投均為創業投資業,經營創業投資業務。 20.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21.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22.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對公司重要人員、資產之安排或運用,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合併案完成後,台新創投為合併後之存續公司,新光金創投將因合併消滅而解散。 2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換股比例之調整:雙方董事會授權其各自之董事長,於合併基準日前雙方有下列契約所列情形發生時,應調整換股比例: (1)辦理減資或現金增資、發行轉換公司債、無償配股、發行附認股權公司債、附認股權特別股、認股權憑證及其他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或其他導致股權稀釋或有稀釋之虞之情事。 (2)取得或處分公司重大資產等影響公司財務或業務之行為。 (3)發生重大不可抗力事件或災害、重大虧損、重大訴訟,或其他事由致重大影響公司財務、業務、營運、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者。 (4)依據評估基準日至合併基準日前一日間雙方帳列淨資產金額之變化,所為之調整者。 (5)其他依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核示或為使本合併案順利取得主管機關之核准而有調整合併對價之必要者。 24.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無 25.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6.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註七): 無 27.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8.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 不適用 29.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註五): 不適用 30.資金來源(註五):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註六): 無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四:倘涉營運模式變更,請於欄位敘明包括營業範圍變更、產品線擴充/縮減、製程調整、產業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營運架構調整事項。 註五:非屬私募資金用以併購案件者,得填寫不適用。 註六:若本案成就前,尚需經國內、外主管機關(如:投審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反壟斷局或其他單位)核准或許可者,應予敘明相關事項。 註七:金融控股公司投資公開發行公司,以公開收購方式收購股份者,仍應於事實發生日依規辦理公告並轉重大訊息,惟依「金融控股公司投資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於主管機關核准前不得於該次公告及重訊揭露相關公開收購條件(包括收購價格、數量及期間等),嗣該公開收購案件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再即時更新或補充說明前開內容。07-14 18:58盤後資本與股權本公司代子公司台新創投公告辦理合併發行新股首日 +2.0% 超額 -0.0
符合條款 第11款事實發生日 2026-07-14發言人 林維俊(總經理)發言時間 2026-07-14 18:58(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7-15) 個股 +2.0% · 大盤 +2.0%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0.8% · 超額 +0.3 個百分點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7/14 2.增資資金來源:合併基準日按台新創投普通股每0.8979股換發新光金創投普通股1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總金額依合併基準日前一日新光金創投股東權益淨值而定。 普通股132,144,190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8.發行價格:依合併基準日前一日新光金創投股東權益淨值而定。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不適用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不滿1股之畸零股,依發行面額按比例折算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同原發行之普通股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與新光金創投合併 15.現金減資後再行募資之合理性及必要性(募資當年度及前一年度有辦理現金減資者適用):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擬請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全權處理本合併發行新股案相關事宜。07-14 18:56盤後資本與股權本公司代子公司台新創投就與新光金創投合併案辦理債權人公告首日 +2.0% 超額 -0.0
符合條款 第51款事實發生日 2026-07-14發言人 林維俊(總經理)發言時間 2026-07-14 18:56(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7-15) 個股 +2.0% · 大盤 +2.0%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0.8% · 超額 +0.3 個百分點1.事實發生日:115/07/14 2.公司名稱:台新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台新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台新創投」)與新光金國際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新光金創投」)於民國115年07月14日,分別經其董事會(代行股東會)決議通過合併,並以台新創投為存續公司,新光金創投為消滅公司(下稱「本合併案」),合併基準日暫定為115年09月01日。 (2)自合併基準日起,新光金創投之帳列資產、負債及一切權利義務,均由台新創投概括承受。 6.因應措施: 謹依公司法第319條準用第73條及企業併購法第23條之規定辦理公告本合併案,如債權人對本合併案有異議者,請於公告日起31日內,檢附債權證明文件,以書面方式郵寄掛號(以郵戳日為憑)向台新創投提出,逾期即視為無異議。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07-14 18:53盤後資本與股權本公司代子公司台新創投公告與新光金創投合併案首日 +2.0% 超額 -0.0
符合條款 第20款事實發生日 2026-07-14發言人 林維俊(總經理)發言時間 2026-07-14 18:53(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7-15) 個股 +2.0% · 大盤 +2.0%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0.8% · 超額 +0.3 個百分點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 2.事實發生日:115/7/14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 台新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存續公司,簡稱台新創投)新光金國際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簡稱新光金創投)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新光金創投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台新創投及新光金創投同為台新新光金控100%之子公司。本合併案係屬集團內組織架構調整,且本合併案之換股比例由獨立專家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金鳳會計師出具價格合理性意見書,不影響股東權益。 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註七): (1)本次合併係為整合集團創投業務平台、提升投資組合管理效率及強化資金配置及現金流管理 (2)本合併案以台新創投發行新股方式支付對價,以台新創投每 0.8979股普通股換發新光金創投1股普通股。倘依合併契約有變更換股比例之情事或依法令規定或作業需要而有變更畸零股處理方式之必要時,授權由本公司之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全權處理。 (3)合併基準日暫訂於115年9月1日,如有變更必要時,雙方董事會授權由其各自之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協調變更之。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整合集團創投業務平台、提升投資組合管理效率及強化資金配置及現金流管理,以實現合併綜效。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合併後存續公司淨值增加,透過業務整合提升營運效能,對未來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應有正面效益。 10.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台新創投預計增資發行新股132,144,190股普通股予新光金創投股東台新新光金控。 11.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本合併案之換股比例,按台新創投(已考量115年5月1日減資彌補虧損)及新光金創投於115年3月31日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帳列每股淨值為基礎計算,以台新創投每0.8979股普通股換發新光金創投1股普通股之換股比例發行新股。 12.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13.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4.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林金鳳會計師 15.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證六字第0940131912號 16.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註七): 獨立專家係以評價基準日115年3月31日台新創投及新光金創投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所示之帳列淨值,並考慮台新創投於115年5月1日減資彌補虧損的金額及股數後之每股淨值分別為11.0462元及9.9184元為基礎,換算約以台新創投每0.8979股普通股換發新光金創投1股普通股應屬允當,認本合併案換股比例尚屬合理。 17.預定完成日程(註七): 合併基準日暫訂於115年9月1日,如有變更必要時,雙方董事會授權由其各自之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協調變更之。 18.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自合併基準日起,新光金創投之全部帳列資產、負債及截至合併基準日仍為有效之一切權利、義務,均由台新創投依法概括承受。 19.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台新創投與新光金創投均為創業投資業,經營創業投資業務。 20.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21.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22.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對公司重要人員、資產之安排或運用,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合併案完成後,台新創投為合併後之存續公司,新光金創投將因合併消滅而解散。 2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換股比例之調整:雙方董事會授權其各自之董事長,於合併基準日前雙方有下列契約所列情形發生時,應調整換股比例: (1)辦理減資或現金增資、發行轉換公司債、無償配股、發行附認股權公司債、附認股權特別股、認股權憑證及其他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或其他導致股權稀釋或有稀釋之虞之情事。 (2)取得或處分公司重大資產等影響公司財務或業務之行為。 (3)發生重大不可抗力事件或災害、重大虧損、重大訴訟,或其他事由致重大影響公司財務、業務、營運、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者。 (4)依據評估基準日至合併基準日前一日間雙方帳列淨資產金額之變化,所為之調整者。 (5)其他依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核示或為使本合併案順利取得主管機關之核准而有調整合併對價之必要者。 24.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無 25.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6.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註七): 無 27.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8.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 不適用 29.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註五): 不適用 30.資金來源(註五):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註六): 無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四:倘涉營運模式變更,請於欄位敘明包括營業範圍變更、產品線擴充/縮減、製程調整、產業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營運架構調整事項。 註五:非屬私募資金用以併購案件者,得填寫不適用。 註六:若本案成就前,尚需經國內、外主管機關(如:投審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反壟斷局或其他單位)核准或許可者,應予敘明相關事項。 註七:金融控股公司投資公開發行公司,以公開收購方式收購股份者,仍應於事實發生日依規辦理公告並轉重大訊息,惟依「金融控股公司投資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於主管機關核准前不得於該次公告及重訊揭露相關公開收購條件(包括收購價格、數量及期間等),嗣該公開收購案件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再即時更新或補充說明前開內容。07-14 18:07盤後資本與股權本公司代子公司台新投顧公告董事會通過合併增資發行新股案首日 +2.0% 超額 -0.0
符合條款 第11款事實發生日 2026-07-14發言人 林維俊(總經理)發言時間 2026-07-14 18:07(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7-15) 個股 +2.0% · 大盤 +2.0%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0.8% · 超額 +0.3 個百分點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7/14 2.增資資金來源:合併基準日按台新投顧普通股每0.943441股換發元富投顧普通股1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總金額依合併基準日前一營業日元富投顧股東權益淨值而定; 總發行股數28,303,230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8.發行價格:依合併基準日前一日元富投顧股東權益淨值而定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不適用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滿一股之畸零股時,依發行面額按比例折算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台新投顧與元富投顧合併 15.現金減資後再行募資之合理性及必要性(募資當年度及前一年度有辦理現金減資者適用):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將依規定於取得主管機關核准後,進行合併增資發行新股作業06-09 19:20盤後資本與股權本公司代子公司元富投顧公告與台新投顧合併案首日 -2.2% 超額 +1.1
符合條款 第11款事實發生日 2026-06-09發言人 林維俊(總經理)發言時間 2026-06-09 19:20(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6-10) 個股 -2.2% · 大盤 -3.3%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9.3% · 超額 +6.8 個百分點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 2.事實發生日:115/6/9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 台新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存續公司,簡稱台新投顧)元富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簡稱元富投顧)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台新投顧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台新投顧為台新新光金控持股92%之子公司,元富投顧則為台新新光金控透過台新證券持股100%之子公司。本合併案係屬集團內組織架構調整,且本合併案之換股比例由獨立專家力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古家維會計師出具價格合理性意見書,不影響股東權益。 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註七): (1)本次合併係為擴大經營規模、整合研究資源及提升服務品質 (2)本合併案以台新投顧發行新股方式支付對價,以台新投顧每0.943441股普通股換發元富投顧1股普通股。倘依合併契約、法令規定或作業需要而有變更前揭換股比例之必要時,授權由雙方董事長全權處理。 (3)於取得主管機關核准後,進行台新投顧與元富投顧之合併。實際合併基準日授權由雙方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共同議訂並對外公告之。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擴大經營規模、整合研究資源及提升服務品質,儘速實現合併綜效。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合併後存續公司淨值增加,透過業務整合提升營運效能,對未來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應有正面效益。 10.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台新投顧預計增資發行新股28,303,230股普通股予元富投顧股東台新證券。 11.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本合併案之換股比例,按台新投顧及元富投顧於114年12月31日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帳列每股淨值為基礎計算,以台新投顧每0.943441股普通股換發元富投顧1股普通股之換股比例發行新股。 12.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13.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力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4.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古家維 15.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北市會證字第3311號 16.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註七): 本合併換股交易實質為集團內組織架構重組,交易對價係以股東權益淨值為基礎,故採用之方法係以資產法進行評價。 獨立專家係以評價基準日114年12月31日台新投顧及元富投顧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所示之每股淨值分別為10.8元及10.19元為基礎,換算約以台新投顧每 0.943441股普通股換發元富投顧1股普通股應屬允當,亦屬合理。 17.預定完成日程(註七): 於本合併案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後,授權雙方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訂定合併基準日。 18.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自合併基準日起,元富投顧之全部帳列資產、負債及截至合併基準日仍為有效之一切權利、義務,均由台新投顧依法概括承受。 19.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台新投顧與元富投顧均為合格之投顧業,經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 20.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21.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22.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對公司重要人員、資產之安排或運用,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合併案完成後,台新投顧為合併後之存續公司,元富投顧將因合併消滅而解散。 2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換股比例之調整:雙方董事會授權其各自之董事長,於合併基準日前雙方有下列契約所列情形發生時,應調整換股比例: 1.辦理減資或現金增資、發行轉換公司債、無償配股、發行附認股權公司債、附認股權特別股、認股權憑證及其他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或其他導致股權稀釋或有稀釋之虞之情事。 2.取得或處分公司重大資產等影響公司財務或業務之行為。 3.發生重大不可抗力事件或災害、重大虧損、重大訴訟,或其他事由致重大影響公司財務、業務、營運、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者。 4.依據評估基準日至合併基準日前一日間甲方或乙方帳列淨值之變化,所為之調整者。 5.其他依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核示或為使本合併案順利取得主管機關之核准而有調整合併對價之必要者。 (2)本合併案與合併契約須待台新投顧股東會、元富投顧董事會代行股東會決議通過,並取得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始能成立。 24.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無 25.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6.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註七): 無 27.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8.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 不適用 29.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註五): 不適用 30.資金來源(註五):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註六): 本合併案以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為成就條件。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四:倘涉營運模式變更,請於欄位敘明包括營業範圍變更、產品線擴充/縮減、製程調整、產業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營運架構調整事項。 註五:非屬私募資金用以併購案件者,得填寫不適用。 註六:若本案成就前,尚需經國內、外主管機關(如:投審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反壟斷局或其他單位)核准或許可者,應予敘明相關事項。 註七:金融控股公司投資公開發行公司,以公開收購方式收購股份者,仍應於事實發生日依規辦理公告並轉重大訊息,惟依「金融控股公司投資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於主管機關核准前不得於該次公告及重訊揭露相關公開收購條件(包括收購價格、數量及期間等),嗣該公開收購案件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再即時更新或補充說明前開內容。06-09 19:09盤後資本與股權本公司代子公司台新投顧公告與元富投顧合併案首日 -2.2% 超額 +1.1
符合條款 第20款事實發生日 2026-06-09發言人 林維俊(總經理)發言時間 2026-06-09 19:09(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6-10) 個股 -2.2% · 大盤 -3.3%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9.3% · 超額 +6.8 個百分點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 2.事實發生日:115/6/9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 台新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存續公司,簡稱台新投顧)元富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簡稱元富投顧)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元富投顧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台新投顧為台新新光金控持股92%之子公司,元富投顧則為台新新光金控透過台新證券持股100%之子公司。本合併案係屬集團內組織架構調整,且本合併案之換股比例由獨立專家信佑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昶佑會計師出具價格合理性意見書,不影響股東權益。 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註七): (1)本次合併係為擴大經營規模、整合研究資源及提升服務品質 (2)本合併案以台新投顧發行新股方式支付對價,以本公司每0.943441股普通股換發元富投顧1股普通股。倘依合併契約、法令規定或作業需要而有變更前揭換股比例之必要時,授權由雙方董事長全權處理。 (3)於取得主管機關核准後,進行本公司與元富投顧之合併。實際合併基準日授權由雙方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共同議訂並對外公告之。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擴大經營規模、整合研究資源及提升服務品質,儘速實現合併綜效。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合併後存續公司淨值增加,透過業務整合提升營運效能,對未來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應有正面效益 10.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本公司預計增資發行新股28,303,230股普通股予元富投顧股東台新證券。 11.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本合併案之換股比例,按本公司及元富投顧於114年12月31日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帳列每股淨值為基礎計算,以本公司每0.943441股普通股換發元富投顧1股普通股之換股比例發行新股。 12.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13.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信佑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4.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林昶佑 15.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會證字第4562號 16.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註七): 本合併換股交易實質為集團內組織架構重組,交易對價係以股東權益淨值為基礎,故採用之方法係以資產法進行評價。 獨立專家係以評價基準日1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元富投顧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所示之每股淨值分別為10.80元及10.19元為基礎,換算約以台新投顧每0.943441股普通股換發元富投顧1股普通股應屬允當,亦屬合理。 17.預定完成日程(註七): 於本合併案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後,授權雙方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訂定合併基準日。 18.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自合併基準日起,元富投顧之全部帳列資產、負債及截至合併基準日仍為有效之一切權利、義務,均由台新投顧依法概括承受。 19.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台新投顧與元富投顧均為合格之投顧業,經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 20.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21.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22.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對公司重要人員、資產之安排或運用,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合併案完成後,台新投顧為合併後之存續公司,元富投顧將因合併消滅而解散。 2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換股比例之調整:雙方董事會授權其各自之董事長,於合併基準日前雙方有下列契約所列情形發生時,應調整換股比例: 1.辦理減資或現金增資、發行轉換公司債、無償配股、發行附認股權公司債、附認股權特別股、認股權憑證及其他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或其他導致股權稀釋或有稀釋之虞之情事。 2.取得或處分公司重大資產等影響公司財務或業務之行為。 3.發生重大不可抗力事件或災害、重大虧損、重大訴訟,或其他事由致重大影響公司財務、業務、營運、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者。 4.依據評估基準日至合併基準日前一日間甲方或乙方帳列淨值之變化,所為之調整者。 5.其他依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核示或為使本合併案順利取得主管機關之核准而有調整合併對價之必要者。 (2)本合併案與合併契約須待本公司股東會、元富投顧董事會代行股東會決議通過,並取得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始能成立。 24.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無 25.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6.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註七): 無 27.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8.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 不適用 29.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註五): 不適用 30.資金來源(註五):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註六): 本合併案以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為成就條件。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四:倘涉營運模式變更,請於欄位敘明包括營業範圍變更、產品線擴充/縮減、製程調整、產業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營運架構調整事項。 註五:非屬私募資金用以併購案件者,得填寫不適用。 註六:若本案成就前,尚需經國內、外主管機關(如:投審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反壟斷局或其他單位)核准或許可者,應予敘明相關事項。 註七:金融控股公司投資公開發行公司,以公開收購方式收購股份者,仍應於事實發生日依規辦理公告並轉重大訊息,惟依「金融控股公司投資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於主管機關核准前不得於該次公告及重訊揭露相關公開收購條件(包括收購價格、數量及期間等),嗣該公開收購案件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再即時更新或補充說明前開內容。06-04 17:15盤後資本與股權本公司代子公司新光銀行公告與台新銀行合併事宜首日 +0.2% 超額 +1.5
符合條款 第11款事實發生日 2026-06-04發言人 林維俊(總經理)發言時間 2026-06-04 17:15(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6-05) 個股 +0.2% · 大盤 -1.3%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0.7% · 超額 +6.2 個百分點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 2.事實發生日:115/6/4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存續公司,下稱台新銀行)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下稱新光銀行)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台新銀行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新光銀行及台新銀行均屬台新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本合併案係屬集團內組織架構調整,不影響股東權益。 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註七): (1)併購理由:擴大營運規模,整合集團資源及提升市場競爭力。 (2)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於合併基準日以新光銀行普通股每1股可換發0.9505股台新銀行普通股。另若新光銀行於合併基準日前一會計年度及/或當會計年度至合併基準日前一日之期間有稅後淨利,則台新銀行應於合併基準日六個月後之相當日前,給付該期間稅後淨利之七成予新光銀行股東作為或有現金合併對價(下稱或有現金合併對價)。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擴大營運規模,整合集團資源及提升市場競爭力。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合併後存續公司透過業務整合提升營運效能,對未來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皆有正面影響。 10.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台新銀行以發行新股方式支付對價,於合併基準日以新光銀行普通股每1股可換發 0.9505股台新銀行普通股。另若有或有現金合併對價,則以帳上現金支付。 11.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1)換股比例新光銀行普通股每1股可換發0.9505股台新銀行普通股,如有不滿1股之畸零股,台新銀行依發行面額按比例折算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支付之。 (2)計算基礎換股比例依雙方115年3月31日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所示之帳列淨值並考慮雙方各自之114年度盈餘分派金額後為基礎計算。 12.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13.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信佑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4.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林昶佑會計師。 15.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會證字第4562號、北市會證字第2785號。 16.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註七): 會計師評估換股比例係採資產法作為評價方法,依雙方115年3月31日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所示之帳列淨值並考慮雙方各自之114年度盈餘分派金額後為基礎計算,及考量未來相關契約條款及可能事件之規範條件,包括合併契約所定之或有現金合併對價安排,認本合併案換股比例尚屬合理。 17.預定完成日程(註七): (1)本合併案擬於雙方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決議通過後,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 (2)取得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雙方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視合併作業時程協調訂定合併基準日。 18.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自合併基準日起,新光銀行之全部帳列資產、負債及截至合併基準日仍為有效之一切權利、義務,均由台新銀行依法概括承受。 19.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新光銀行與台新銀行均屬商業銀行業。 20.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21.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22.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對公司重要人員、資產之安排或運用,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合併案完成後,台新銀行為合併後之存續公司,新光銀行將因合併消滅而解散。 2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根據合併契約5.3條: 換股比例非於合併基準日前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變更: 5.3.1辦理減資或現金增資、發行轉換公司債、無償配股配息、發行附認股權公司債、附認股權特別股、認股權憑證及其他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或其他導致股權稀釋或有稀釋之虞之情事。 5.3.2取得或處分公司重大資產等影響公司財務或業務之行為。 5.3.3發生重大不可抗力事件或災害、重大虧損、重大訴訟,或其他事由致重大影響公司財務、業務、營運、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者。 5.3.4依據評估基準日至合併基準日前一日間台新銀行或新光銀行帳列淨資產金額之變化,所為之調整者。 5.3.5其他依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核示或為使本合併案順利取得主管機關之核准而有調整合併對價之必要者。 24.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無。 25.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6.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註七): 無。 27.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8.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 不適用。 29.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註五): 不適用。 30.資金來源(註五):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註六): 本合併案以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為成就條件。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四:倘涉營運模式變更,請於欄位敘明包括營業範圍變更、產品線擴充/縮減、製程調整、產業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營運架構調整事項。 註五:非屬私募資金用以併購案件者,得填寫不適用。 註六:若本案成就前,尚需經國內、外主管機關(如:投審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反壟斷局或其他單位)核准或許可者,應予敘明相關事項。 註七:金融控股公司投資公開發行公司,以公開收購方式收購股份者,仍應於事實發生日依規辦理公告並轉重大訊息,惟依「金融控股公司投資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於主管機關核准前不得於該次公告及重訊揭露相關公開收購條件(包括收購價格、數量及期間等),嗣該公開收購案件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再即時更新或補充說明前開內容。06-04 17:12盤後資本與股權本公司代子公司台新銀行公告辦理合併發行新股首日 +0.2% 超額 +1.5
符合條款 第11款事實發生日 2026-06-04發言人 林維俊(總經理)發言時間 2026-06-04 17:12(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6-05) 個股 +0.2% · 大盤 -1.3%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0.7% · 超額 +6.2 個百分點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6/04 2.增資資金來源:合併基準日按台新銀行普通股每0.9505股換發新光銀行普通股1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以截至雙方合併基準日前一日所計算之新光銀行總購買價金,扣除或有現金合併對價後而定;普通股4,734,947,063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不適用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不滿1股之畸零股,依發行面額按比例折算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同原發行之普通股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與新光銀行合併 15.現金減資後再行募資之合理性及必要性(募資當年度及前一年度有辦理現金減資者適用):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本合併發行新股案相關事宜,包括但不限於申請主管機關許可等事宜;倘換股比例依合併契約之約定有所變動時,亦請授權董事長以依合併契約約定調整後換股比例調整本案之實際發行股數。06-04 17:10盤後資本與股權本公司代子公司台新銀行公告董事會代行股東會決議通過與新光銀行合併事宜首日 +0.2% 超額 +1.5
符合條款 第11款事實發生日 2026-06-04發言人 林維俊(總經理)發言時間 2026-06-04 17:10(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6-05) 個股 +0.2% · 大盤 -1.3%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0.7% · 超額 +6.2 個百分點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 2.事實發生日:115/6/4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存續公司,下稱台新銀行)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下稱新光銀行)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新光銀行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台新銀行及新光銀行均屬台新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本合併案係屬集團內組織架構調整,不影響股東權益。 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註七): (1)併購理由:擴大營運規模,整合集團資源及提升市場競爭力。 (2)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於合併基準日以台新銀行每0.9505股普通股換發新光銀行普通股1股。另若新光銀行於合併基準日前一會計年度及/或當會計年度至合併基準日前一日之期間有稅後淨利,則台新銀行應於合併基準日六個月後之相當日前,給付該期間稅後淨利之七成予新光銀行股東作為或有現金合併對價(下稱或有現金合併對價)。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擴大營運規模,整合集團資源及提升市場競爭力。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合併後存續公司透過業務整合提升營運效能,對未來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皆有正面影響。 10.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台新銀行以發行新股方式支付對價,於合併基準日以台新銀行每0.9505股普通股換發新光銀行普通股1股。另若有或有現金合併對價,則以帳上現金支付。 11.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1)換股比例台新銀行每0.9505股普通股換發新光銀行普通股1股,如有不滿1股之畸零股,台新銀行依發行面額按比例折算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支付之。 (2)計算基礎換股比例係依雙方115年3月31日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所示之帳列淨值並考慮雙方各自之114年度盈餘分派金額後為基礎計算。 12.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13.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4.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林金鳳會計師 15.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證六字第0940131912號 16.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註七): 會計師評估換股比例係採資產法作為評價方法,依雙方115年3月31日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所示之帳列淨值並考慮雙方各自之114年度盈餘分派金額後為基礎計算,及考量未來相關契約條款及可能事件之規範條件,包括合併契約所定之或有現金合併對價安排,認本合併案換股比例尚屬合理。 17.預定完成日程(註七): (1)本合併案擬於雙方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決議通過後,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 (2)取得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雙方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視合併作業時程協調訂定合併基準日。 18.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自合併基準日起,新光銀行之全部帳列資產、負債及截至合併基準日仍為有效之一切權利、義務,均由台新銀行依法概括承受。 19.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新光銀行與台新銀行均屬商業銀行業 20.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21.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22.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對公司重要人員、資產之安排或運用,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合併案完成後,台新銀行為合併後之存續公司,新光銀行將因合併消滅而解散。 2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根據合併契約5.3條: 換股比例非於合併基準日前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變更: 5.3.1辦理減資或現金增資、發行轉換公司債、無償配股配息、發行附認股權公司債、附認股權特別股、認股權憑證及其他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或其他導致股權稀釋或有稀釋之虞之情事。 5.3.2取得或處分公司重大資產等影響公司財務或業務之行為。 5.3.3發生重大不可抗力事件或災害、重大虧損、重大訴訟,或其他事由致重大影響公司財務、業務、營運、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者。 5.3.4依據評估基準日至合併基準日前一日間台新銀行或新光銀行帳列淨資產金額之變化,所為之調整者。 5.3.5其他依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核示或為使本合併案順利取得主管機關之核准而有調整合併對價之必要者。 24.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無。 25.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6.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註七): 無。 27.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8.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 不適用。 29.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註五): 不適用。 30.資金來源(註五):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註六): 本合併案以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為成就條件。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四:倘涉營運模式變更,請於欄位敘明包括營業範圍變更、產品線擴充/縮減、製程調整、產業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營運架構調整事項。 註五:非屬私募資金用以併購案件者,得填寫不適用。 註六:若本案成就前,尚需經國內、外主管機關(如:投審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反壟斷局或其他單位)核准或許可者,應予敘明相關事項。 註七:金融控股公司投資公開發行公司,以公開收購方式收購股份者,仍應於事實發生日依規辦理公告並轉重大訊息,惟依「金融控股公司投資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於主管機關核准前不得於該次公告及重訊揭露相關公開收購條件(包括收購價格、數量及期間等),嗣該公開收購案件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再即時更新或補充說明前開內容。05-28 18:00盤後資本與股權公告本公司轄下之投顧子公司合併事宜首日 +1.5% 超額 -1.0
符合條款 第51款事實發生日 2026-05-28發言人 林維俊(總經理)發言時間 2026-05-28 18:00(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5-29) 個股 +1.5% · 大盤 +2.5%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24.1% · 超額 +19.5 個百分點1.事實發生日:115/05/28 2.公司名稱:台新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為儘速實現合併綜效,擬規劃進行台新投顧與元富投顧合併。 合併後台新投顧為存續公司,元富投顧為消滅公司,合併後存續公司名稱為台新投顧。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最終以子公司董事會決議為準05-27 17:41盤後資本與股權本公司代子公司台新期貨公告現金增資基準日首日 -1.3% 超額 +0.1
符合條款 第11款事實發生日 2026-05-27發言人 林維俊(總經理)發言時間 2026-05-27 17:41(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5-28) 個股 -1.3% · 大盤 -1.4%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21.5% · 超額 +16.5 個百分點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5/05/27 2.發行股數:66,666,667股 3.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新臺幣800,000,004元 5.發行價格:新臺幣12元 6.員工認股股數:0股 7.原股東認購比率:100%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0股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無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與擴展業務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5/05/27 13.最後過戶日:不適用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不適用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不適用 16.股款繳納期間:115/05/28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不適用 18.委託代收存款機構:不適用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不適用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增資案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5年5月27日金管證期字第1150344477號函核准在案。 (2)於115年5月11日第二屆第九次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增資基準日。 (3)增資基準日為115年5月28日。05-22 17:46盤後資本與股權本公司代子公司台新創投公告減資案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首日 -2.1% 超額 -5.4
符合條款 第36款事實發生日 2026-05-22發言人 林維俊(總經理)發言時間 2026-05-22 17:46(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5-25) 個股 -2.1% · 大盤 +3.3%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1.9% · 超額 -7.7 個百分點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15/05/21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15/05/21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1)減資前: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7,140,926,880元,發行股數為714,092,688股,每股淨值為新臺幣4.41元。 (2)減資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2,767,013,580元,發行股數為276,701,358股,每股淨值為新臺幣11.39元。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不適用 5.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6.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7.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5年05月22日收到經濟部變更登記核准函,特此公告。05-12 16:58盤後資本與股權本公司代子公司台新證券公告辦理全額認購台新證券之子公司台新期貨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之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首日 +0.7% 超額 +1.9
符合條款 第20款事實發生日 2026-05-12發言人 林維俊(總經理)發言時間 2026-05-12 16:58(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5-13) 個股 +0.7% · 大盤 -1.3%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2.6% · 超額 +6.7 個百分點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台新期貨(股)公司(下稱「台新期貨」)普通股新股 2.事實發生日:115/5/12~115/5/12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5月12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普通股新股計66,666,667股、每股新臺幣12元、交易總金額新臺幣800,000,004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台新期貨為台新證券100%持有之子公司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台新期貨為台新證券100%持有之子公司,為擴展業務規模,並厚實其資本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 不適用 10.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 不適用 11.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俟台新期貨於取得金管會核准後執行 12.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由台新證券董事會參酌信佑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之價格合理評估意見書訂定 13.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11.22元 14.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1)金額 :新臺幣2,161,908,430元 (2)股數 :295,661,644股 (3)持股比例:100% (4)權利受限情形:無 15.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1)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比例:113% (2)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601% (3)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新臺幣7,732,418,859 元 16.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7.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擴展台新期貨之業務規模,並厚實其資本 18.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9.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5年5月12日審計委員會同意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信佑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3.會計師姓名: 林昶佑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會證字第4562號 25.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6.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7.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8.資金來源: 公司自有資金 2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0.其他敘明事項: 無05-11 18:48盤後資本與股權本公司代子公司台新期貨公告辦理現金增資案首日 -1.9% 超額 -2.2
符合條款 第11款事實發生日 2026-05-11發言人 林維俊(總經理)發言時間 2026-05-11 18:48(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5-12) 個股 -1.9% · 大盤 +0.3%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0.0% · 超額 +2.1 個百分點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5/11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新臺幣800,000,004元,普通股66,666,667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8.發行價格:新臺幣12元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0股 10.公開銷售股數:0股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100%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無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與擴展業務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現金增資案在董事會通過後,針對此次發行相關事宜,或除法令與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外,如經主關機關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須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04-23 18:04盤後資本與股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以盈餘撥充資本發行新股首日 +1.1% 超額 -2.2
發言時間 2026-04-23 18:04(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4-24) 個股 +1.1% · 大盤 +3.2%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0.4% · 超額 -2.8 個百分點說明全文回補中,稍後再來看;或到公開資訊觀測站「歷史重大訊息」查詢。04-21 16:56盤後資本與股權本公司代子公司台新證券公告擬全額認購子公司台新證創業投資(股)公司辦理之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首日 0.0% 超額 -0.7
發言時間 2026-04-21 16:56(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4-22) 個股 0.0% · 大盤 +0.7%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1.9% · 超額 -3.2 個百分點說明全文回補中,稍後再來看;或到公開資訊觀測站「歷史重大訊息」查詢。04-15 17:05盤後資本與股權本公司代子公司台新創投公告債權人擬辦理減資彌補虧損首日 +1.4% 超額 +0.3
發言時間 2026-04-15 17:05(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4-16) 個股 +1.4% · 大盤 +1.1%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2.6% · 超額 -5.8 個百分點說明全文回補中,稍後再來看;或到公開資訊觀測站「歷史重大訊息」查詢。04-15 17:02盤後資本與股權本公司代子公司台新創投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事宜首日 +1.4% 超額 +0.3
發言時間 2026-04-15 17:02(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4-16) 個股 +1.4% · 大盤 +1.1%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2.6% · 超額 -5.8 個百分點說明全文回補中,稍後再來看;或到公開資訊觀測站「歷史重大訊息」查詢。04-01 15:17盤後資本與股權本公司代子公司台新期貨公告合併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首日 +1.2% 超額 +3.1
發言時間 2026-04-01 15:17(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4-02) 個股 +1.2% · 大盤 -1.8%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2.1% · 超額 -4.7 個百分點說明全文回補中,稍後再來看;或到公開資訊觀測站「歷史重大訊息」查詢。04-01 15:15盤後資本與股權本公司代子公司台新證券公告合併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首日 +1.2% 超額 +3.1
發言時間 2026-04-01 15:15(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4-02) 個股 +1.2% · 大盤 -1.8%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2.1% · 超額 -4.7 個百分點說明全文回補中,稍後再來看;或到公開資訊觀測站「歷史重大訊息」查詢。03-06 16:03盤後資本與股權本公司代子公司元富期貨公告與台新期貨合併基準日首日 -1.8% 超額 +2.6
發言時間 2026-03-06 16:03(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3-09) 個股 -1.8% · 大盤 -4.4%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1.4% · 超額 +2.0 個百分點說明全文回補中,稍後再來看;或到公開資訊觀測站「歷史重大訊息」查詢。03-06 16:03盤後資本與股權本公司代子公司台新期貨公告與元富期貨合併基準日首日 -1.8% 超額 +2.6
發言時間 2026-03-06 16:03(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3-09) 個股 -1.8% · 大盤 -4.4%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1.4% · 超額 +2.0 個百分點說明全文回補中,稍後再來看;或到公開資訊觀測站「歷史重大訊息」查詢。03-06 16:02盤後資本與股權本公司代子公司元富證券公告與台新證券合併基準日首日 -1.8% 超額 +2.6
發言時間 2026-03-06 16:02(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3-09) 個股 -1.8% · 大盤 -4.4%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1.4% · 超額 +2.0 個百分點說明全文回補中,稍後再來看;或到公開資訊觀測站「歷史重大訊息」查詢。03-06 16:01盤後資本與股權本公司代子公司台新證券公告與元富證券合併基準日首日 -1.8% 超額 +2.6
發言時間 2026-03-06 16:01(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3-09) 個股 -1.8% · 大盤 -4.4%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1.4% · 超額 +2.0 個百分點說明全文回補中,稍後再來看;或到公開資訊觀測站「歷史重大訊息」查詢。02-23 18:27盤後資本與股權本公司代子公司新光金創投公告債權人擬辦理減資彌補虧損首日 0.0% 超額 -2.7
發言時間 2026-02-23 18:27(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2-24) 個股 0.0% · 大盤 +2.7%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0.0% · 超額 -1.6 個百分點說明全文回補中,稍後再來看;或到公開資訊觀測站「歷史重大訊息」查詢。02-23 18:24盤後資本與股權本公司代子公司新光金創投公告董事會代行股東常會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首日 0.0% 超額 -2.7
發言時間 2026-02-23 18:24(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2-24) 個股 0.0% · 大盤 +2.7%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0.0% · 超額 -1.6 個百分點說明全文回補中,稍後再來看;或到公開資訊觀測站「歷史重大訊息」查詢。01-13 19:44盤後資本與股權本公司代子公司元富期貨公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台新期貨與元富期貨合併案首日 +1.0% 超額 +0.2
發言時間 2026-01-13 19:44(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1-14) 個股 +1.0% · 大盤 +0.8%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8.8% · 超額 +5.4 個百分點說明全文回補中,稍後再來看;或到公開資訊觀測站「歷史重大訊息」查詢。01-13 19:42盤後資本與股權本公司代子公司台新期貨公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台新期貨與元富期貨合併案首日 +1.0% 超額 +0.2
發言時間 2026-01-13 19:42(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1-14) 個股 +1.0% · 大盤 +0.8%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8.8% · 超額 +5.4 個百分點說明全文回補中,稍後再來看;或到公開資訊觀測站「歷史重大訊息」查詢。01-13 19:41盤後資本與股權本公司代子公司元富證券公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台新證券與元富證券合併案首日 +1.0% 超額 +0.2
發言時間 2026-01-13 19:41(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1-14) 個股 +1.0% · 大盤 +0.8%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8.8% · 超額 +5.4 個百分點說明全文回補中,稍後再來看;或到公開資訊觀測站「歷史重大訊息」查詢。01-13 19:38盤後資本與股權本公司代子公司台新證券公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台新證券與元富證券合併案首日 +1.0% 超額 +0.2
發言時間 2026-01-13 19:38(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1-14) 個股 +1.0% · 大盤 +0.8%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8.8% · 超額 +5.4 個百分點說明全文回補中,稍後再來看;或到公開資訊觀測站「歷史重大訊息」查詢。01-08 17:36盤後資本與股權(補充114/11/20公告)本公司代子公司台新銀行公告擬全額認購子公司大安租賃辦理之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首日 +0.5% 超額 +0.7
發言時間 2026-01-08 17:36(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1-09) 個股 +0.5% · 大盤 -0.2%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4.1% · 超額 +2.6 個百分點說明全文回補中,稍後再來看;或到公開資訊觀測站「歷史重大訊息」查詢。12-31 19:36盤後資本與股權本公司代子公司新光人壽公告臺北市政府同意新光人壽與台新人壽合併案首日 0.0% 超額 -1.3
發言時間 2025-12-31 19:36(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1-02) 個股 0.0% · 大盤 +1.3%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1.7% · 超額 -3.1 個百分點說明全文回補中,稍後再來看;或到公開資訊觀測站「歷史重大訊息」查詢。12-24 18:24盤後資本與股權本公司代子公司台新人壽公告合併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首日 -0.7% 超額 -1.4
發言時間 2025-12-24 18:24(盤後)公告後首日(2025-12-26) 個股 -0.7% · 大盤 +0.6%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1.7% · 超額 -5.1 個百分點說明全文回補中,稍後再來看;或到公開資訊觀測站「歷史重大訊息」查詢。11-27 19:57盤後資本與股權本公司代子公司新光人壽公告與台新人壽合併基準日首日 -3.2% 超額 -3.5
發言時間 2025-11-27 19:57(盤後)公告後首日(2025-11-28) 個股 -3.2% · 大盤 +0.3%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2.7% · 超額 +1.8 個百分點說明全文回補中,稍後再來看;或到公開資訊觀測站「歷史重大訊息」查詢。11-27 19:57盤後資本與股權本公司代子公司台新人壽公告與新光人壽合併基準日首日 -3.2% 超額 -3.5
發言時間 2025-11-27 19:57(盤後)公告後首日(2025-11-28) 個股 -3.2% · 大盤 +0.3%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2.7% · 超額 +1.8 個百分點說明全文回補中,稍後再來看;或到公開資訊觀測站「歷史重大訊息」查詢。11-25 19:24盤後資本與股權本公司代子公司新光人壽公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新光人壽與台新人壽合併案首日 -0.3% 超額 -2.1
發言時間 2025-11-25 19:24(盤後)公告後首日(2025-11-26) 個股 -0.3% · 大盤 +1.8%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1.1% · 超額 -1.3 個百分點說明全文回補中,稍後再來看;或到公開資訊觀測站「歷史重大訊息」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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