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潤隆
-0.20 (-0.60%)33.001,200成交張數7.80本益比2.13股價淨值比4.55%殖利率2026-09-15資料日期
重大訊息公開資訊觀測站 · 每 10 分鐘更新 · 最後更新 09-15 23:51
預設只列重要公告:澄清報導、營運風險、增減資與庫藏股、股利決議、財報與更正、關鍵人事、重大合約與投資。 代子公司理財、資金貸與、自結財務比率、注意股這類例行公告,切到「全部」或點類別才會出現。點主旨看全文。
05-28 14:48盤後合約投資公告本公司擬取得台中市西屯區文商段39及40地號2筆土地首日 +4.8% 超額 +2.3
符合條款 第20款事實發生日 2026-05-28發言人 林暐鈞(總經理)發言時間 2026-05-28 14:48(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5-29) 個股 +4.8% · 大盤 +2.5%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12.6% · 超額 +7.9 個百分點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中市西屯區文商段39及40地號2筆土地 2.事實發生日:115/5/28~115/5/28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5月28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土地面積3,982.18平方公尺(約1,204.61坪)交易總價:新台幣3,710,627,513元整,每坪購買單價約新台幣3,080,000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如下: 土地所有權人:自然人3人與公司之關係:非本公司之關係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第一期款:支付約20% (2)第二期款:支付約8% (3)第三期款:支付約10% (4)第四期款:支付約12% (5)第五期款:支付約50%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採取議價方式本次交易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專業鑑價機構鑑定之價格本次交易價格決策單位: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提請董事會決議之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理德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計新台幣3,914,982,500元 (2)瑞普國際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估價金額計新台幣3,843,000,000元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1)理德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曾郁凱先生 (2)瑞普國際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徐珦益先生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曾郁凱先生(104)中市地估字第000073號 (2)徐珦益先生(108)北市估字第000269號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取得營建用地建屋出售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5年5月28日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無05-28 14:47盤後合約投資公告擬終止台中市西屯區文商段39及40地號2筆土地合建契約首日 +4.8% 超額 +2.3
符合條款 第20款事實發生日 2026-05-28發言人 林暐鈞(總經理)發言時間 2026-05-28 14:47(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5-29) 個股 +4.8% · 大盤 +2.5%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12.6% · 超額 +7.9 個百分點1. 原公告日期: 112/06/30 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公司於112年6月30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與地主等3人簽訂位於台中市西屯區文商段39及40地號等2筆土地之合建分屋契約。 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本公司為增加公司獲利及地主考量系統性政策風險與市場流動性風險等因素,經雙方協議,擬終止原合建分屋契約,另行簽訂土地買賣契約。 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無。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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