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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軍

+0.01 (+0.13%)最後更新 2026-09-15
台灣 · 上市 · 玻璃陶瓷
7.9987成交張數49.94本益比0.59股價淨值比1.88%殖利率2026-09-15資料日期

重大訊息公開資訊觀測站 · 每 10 分鐘更新 · 最後更新 09-15 23:51

預設只列重要公告:澄清報導、營運風險、增減資與庫藏股、股利決議、財報與更正、關鍵人事、重大合約與投資。 代子公司理財、資金貸與、自結財務比率、注意股這類例行公告,切到「全部」或點類別才會出現。點主旨看全文。

  • 08-27 16:07盤後營運風險(補充公告)公告本公司董事長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乙案,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結果之後續處理情形。首日 0.0% 超額 -0.8
    符合條款 第2款事實發生日 2026-08-27發言人 廖蕙儀(財務長)發言時間 2026-08-27 16:07(盤後)
    公告後首日(2026-08-28) 個股 0.0% · 大盤 +0.8%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0.0% · 超額 +0.3 個百分點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董事長林榮德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4年金訴字第000433號 4.事實發生日:115/08/27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董事長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乙案,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依判決書之判決如下: 林榮德法人之行為負責人共同犯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之不實申報公告罪,處有期徒刑貳年。緩刑伍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貳仟萬元。 6.處理過程:本公司董事長考量為節省司法資源,尊重法院判決結果。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營運正常,對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 07-31 17:03盤後營運風險公告本公司董事長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乙案,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結果。首日 0.0% 超額 -0.6
    符合條款 第2款事實發生日 2026-07-31發言人 廖蕙儀(財務長)發言時間 2026-07-31 17:03(盤後)
    公告後首日(2026-08-03) 個股 0.0% · 大盤 +0.6%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0.6% · 超額 -3.2 個百分點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董事長林榮德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4年金訴字第000433號 4.事實發生日:115/07/31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董事長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乙案,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判決結果依司法院主文公告查詢系統節錄如下: 林榮德法人之行為負責人共同犯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之不實申報公告罪,處有期徒刑貳年。緩刑伍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貳仟萬元。 6.處理過程:本公司於115年7月31日透過司法院主文公告查詢系統知悉,待收到判決書後,將再與律師研議後續事宜。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營運正常,對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目前尚未收到判決書,未能得知判決具體理由,待收到判決書後,將再與律師研議後續事宜。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 05-21 16:50盤後營運風險公告收到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商業庭來函有關投保中心對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等21人提起團體訴訟請求損害賠償。首日 -0.1% 超額 -2.3
    符合條款 第2款事實發生日 2026-05-21發言人 廖蕙儀(財務長)發言時間 2026-05-21 16:50(盤後)
    公告後首日(2026-05-22) 個股 -0.1% · 大盤 +2.2%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1.7% · 超額 -7.2 個百分點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被告:冠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等21人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商業庭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4年度商調第36號(智院駿致114年度商調字第36號) 4.事實發生日:115/05/21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於本日接獲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商業庭來函,檢送冠軍公司109年第3季至113年第2季財務報告涉有重大不實,投保中心爰依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提起團體訴訟,向冠軍公司等共21人請求連帶給付共6,244,127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6.處理過程:接獲調解程序通知。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營運正常,對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委請律師研議評估進行後續處理方式。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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