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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亞智慧
-11.40 (-12.34%)81.001,117成交張數40.30本益比4.47股價淨值比1.73%殖利率2026-09-15資料日期
重大訊息公開資訊觀測站 · 每 10 分鐘更新 · 最後更新 09-15 23:51
預設只列重要公告:澄清報導、營運風險、增減資與庫藏股、股利決議、財報與更正、關鍵人事、重大合約與投資。 代子公司理財、資金貸與、自結財務比率、注意股這類例行公告,切到「全部」或點類別才會出現。點主旨看全文。
09-08 18:15盤後資本與股權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收足股款暨現金增資基準日待開盤反應
符合條款 第44款事實發生日 2026-09-08發言人 陳志忠(總經理)發言時間 2026-09-08 18:15(盤後)1.事實發生日:115/09/08 2.公司名稱:和亞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500,000股,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39.10元,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價格為新台幣76.09元;公開申購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48.88元;總計新台幣171,179,860元,業已全數收足。 (2)現金增資基準日:115年09月08日。09-04 16:18盤後資本與股權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員工認購股款催繳事宜待開盤反應
符合條款 第44款事實發生日 2026-09-04發言人 陳志忠(總經理)發言時間 2026-09-04 16:18(盤後)1.事實發生日:115/09/04 2.公司名稱:和亞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員工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5年9月4日下午3時30分截止,若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提醒於催繳期間完成繳款。 6.因應措施:(1)依公司法第267條第1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5年9月7日起至115年10月7日下午3時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台新銀行北桃園分行及全國各分行辦理繳款,逾期仍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3)於催繳期間繳款之員工,俟催繳期間屆滿並經集保公司作業後,依其認購股數撥入認股人登記之集保帳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09-01 19:45盤後資本與股權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價格待開盤反應
符合條款 第44款事實發生日 2026-09-01發言人 陳志忠(總經理)發言時間 2026-09-01 19:45(盤後)1.事實發生日:115/09/01 2.公司名稱:和亞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價格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25,000,00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5年07月30日證櫃審字第115000486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發行方式辦理,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39.10元,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價格為新台幣76.09元,高於最低承銷價格之1.25倍,故公開申購承銷價格以每股新台幣48.88元發行。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08-21 19:00盤後資本與股權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暫定承銷價相關事宜待開盤反應
符合條款 第44款事實發生日 2026-08-21發言人 陳志忠(總經理)發言時間 2026-08-21 19:00(盤後)1.事實發生日:115/08/21 2.公司名稱:和亞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暨暫定承銷價格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25,000,00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5年07月30日證櫃審字第115000486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依公司法第267條相關事宜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計250,000股)由員工認購,其餘90%(計2,250,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及本公司民國114年06月26日股東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供上櫃前公開承銷用,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之權利,不受公司法第267條由原有股東按照原有股份比例優先分認之規定。 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之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之相關規定辦理。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同時以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方式辦理承銷。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係以向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申報競價拍賣約定書前興櫃有成交之三十個營業日其成交均價扣除無償配股(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簡單算術平均數之七成為上限,暫定為每股新臺幣39.10元(競價拍賣底價),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 公開承銷價格則以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為之,並以最低承銷價格之1.25倍為上限,故每股發行價格暫定為新臺幣48.88元溢價發行。 四、本次現金增資募集金額擬用於充實營運資金。 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 (1)競價拍賣期間:115年08月26日至115年08月28日。 (2)公開申購期間:115年08月31日至115年09月02日。 (3)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15年09月03日至115年09月04日。 (4)競價拍賣扣款日期:115年09月04日。 (5)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15年09月03日。 (6)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15年09月07日至115年09月08日。 (7)增資基準日:115年09月08日。 六、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08-21 18:00盤後資本與股權公告本公司初次上櫃現金增資委託代收及存儲價款機構待開盤反應
符合條款 第44款事實發生日 2026-08-21發言人 陳志忠(總經理)發言時間 2026-08-21 18:00(盤後)1.事實發生日:115/08/21 2.公司名稱:和亞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訂約日期:115年08月21日 (2)委託代收價款機構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台新銀行北桃園分行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第一商業銀行新湖分行 (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第一商業銀行板橋分行07-08 16:16盤後資本與股權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辦理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待開盤反應
符合條款 第9款事實發生日 2026-07-08發言人 陳志忠(總經理)發言時間 2026-07-08 16:16(盤後)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7/08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普通股2,5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臺幣15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發行價格為每股新臺幣60元溢價發行,惟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參酌當時市場狀況,並依相關證券法令與主辦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25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2,250,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本次現金增資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之10%,計25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股數2,250,000股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之1條規定及本公司114年6月26日股東會之決議,由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全數提撥辦理上櫃前之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關於原股東優先分認之規定。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1)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2)公開承銷認購不足之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承銷商或再行銷售價證券處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目前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資金運用計畫、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經核准發行後訂定增資基準日及股款繳納期間、議定及簽署承銷等所有相關文件,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客觀環境需求而有修正必要,暨本案其他未盡事宜之處亦同;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客觀環境需求而有修正必要,暨本案其他未盡事宜之處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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