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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能源
0.00 (0.00%)9.0242成交張數–本益比–股價淨值比–殖利率2026-09-08資料日期
重大訊息公開資訊觀測站 · 每 10 分鐘更新 · 最後更新 09-15 23:51
預設只列重要公告:澄清報導、營運風險、增減資與庫藏股、股利決議、財報與更正、關鍵人事、重大合約與投資。 代子公司理財、資金貸與、自結財務比率、注意股這類例行公告,切到「全部」或點類別才會出現。點主旨看全文。
08-06 21:14盤後合約投資代子公司新日泰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與永豐銀行簽訂授信合約待開盤反應
符合條款 第8款事實發生日 2026-08-06發言人 鍾炳利(董事長兼總經理)發言時間 2026-08-06 21:14(盤後)1.事實發生日:115/08/06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永豐銀行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5/08/06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新日泰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與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授信額度授信額度新臺幣貳拾參億肆仟玖佰萬元整(NT$2,349,000,000)暨簽署相關授信文件案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授信合約辦理。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 7.1三地能源公司公司擬承諾於授信合約存續期間內: 7.1.1對新日泰電力公司直接或間接之持股比例不得低於51%,並須具有實質控制力。 7.1.2應監督新日泰電力公司之經營及管理,且應隨時協助新日泰電力公司正常營運。 7.1.3如新日泰電力公司無法依授信合約履行還款義務或發生任何違約情事時,在符合中華民國法令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下,將採取必要且合法之行動,協助新日泰電力公司取得必要之資源以幫助其履行義務。 7.2三地能源公司擬出具質權設定契約書,承諾同意將所取得新日泰電力公司股份(合計為30,600,000股即借款人百分之五十一(51%)股份)全數依授信合約設定股份質權設定予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將前述股份作為本授信案之擔保。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授信合約辦理。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重大影響 10.具體目的: 充實中長期營運資金、償還金融機構借款。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07-31 17:19盤後合約投資代子公司三陸儲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與銀行團簽訂銀行聯貸合約(補充說明)待開盤反應
符合條款 第8款事實發生日 2026-06-29發言人 鍾炳利(董事長兼總經理)發言時間 2026-07-31 17:19(盤後)1.事實發生日:115/06/29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以永豐銀行為主辦行之銀行團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5/06/29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三陸儲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與聯合授信銀行團簽署「新臺幣肆拾柒億伍仟萬元聯合授信合約第二次增補契約」,配合聯合授信契約管理需求辦理相關修訂。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 7.1於授信合約存續期間內,三地能源公司對三陸公司直接或間接之持股比例不低於35%,且須對三陸公司具有實質控制力。 7.2於授信合約存續期間內,三地能源公司應自行及促使三地能源公司之子公司或關係企業(1) 提供三陸公司任何協助(包括但不限於財務、人員及技術上之協助),以促使三陸公司維持正常營運及適當健全之財務能力,及(2)督導三陸公司履行其依授信合約所生義務。 7.3三陸公司無法履行其依授信合約所生義務或發生授信合約所約定任何違約情事時,三地能源公司承諾在符合中華民國法令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下,將採取必要且合法之行動,協助三陸公司履行其依授信合約所生義務。 7.4三地能源公司出具之承諾支持函於授信合約存續期間內不得撤銷,惟該承諾支持函係附隨於授信合約。於授信合約屆期、提前終止或有其他法律上失其效力之情形時一併失效。 7.5三陸公司股權持續維持100%設質予聯合授信銀行團。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重大影響 10.具體目的: 充實中長期營運資金、償還金融機構借款及支應建置儲能系統所需資金。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06-29 21:30盤後合約投資代子公司三儲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與銀行團簽訂銀行聯貸合約待開盤反應
符合條款 第8款事實發生日 2026-06-29發言人 鍾炳利(董事長兼總經理)發言時間 2026-06-29 21:30(盤後)1.事實發生日:115/06/29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以永豐銀行為主辦行之銀行團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5/06/29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三陸儲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與聯合授信銀行團簽署「新臺幣肆拾柒億伍仟萬元聯合授信合約第二次增補契約」,配合聯合授信契約管理需求辦理相關修訂。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重大影響。 10.具體目的:充實中長期營運資金、償還金融機構借款及支應建置儲能系統所需資金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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