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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軒
-0.60 (-3.12%)18.6017成交張數–本益比1.47股價淨值比0.00%殖利率2026-09-15資料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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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5:42盤後資本與股權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15年第一次私募普通股之定價相關事宜案首日 +1.2% 超額 -0.4
符合條款 第11款事實發生日 2026-08-25發言人 池曉鈴(經理)發言時間 2026-08-25 15:42(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8-26) 個股 +1.2% · 大盤 +1.6%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1.0% · 超額 -6.5 個百分點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8/25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擬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115年9月8日前全權處理洽詢應募對象,該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9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83220號令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等相關函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若為關係人或內部人應以115年7月31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之名單為限。 4.私募股數或張數:15,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 發行股數不超過30,000,000股之普通股, 本次私募普通股於民國一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並授權董事會得自股東臨時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三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本次私募價格,以不得低於定價日前 1、3 或 5 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 30 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不低於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成訂定之,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前一日收盤價為20.15元,前三日收盤均價為20.15元,前五日收盤均價為 20.15元,前三十日收盤均價為20.51元,二基準計算價格計算較高之訂定參考價為20.51元。 本次實際私募價格訂為新台幣16.50元,符合不低於參考價格八成之股東會決議內容。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為充實營運資金、轉投資、償還借款或購置不動產等之資金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量資本市場狀況、籌募資本之時效性、可行性、發行成本及引進投資人之實際需求,及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限制,辦理私募具有迅速簡便之特性,且更可確保公司與應募人間之長期合作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授權董事會視公司營運需求辦理私募,能有效提高籌資之機動性及靈活性,對股東權益亦將有正面助益。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5/08/25 11.參考價格:20.51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16.50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依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8 規定,於交付後三年內,除符合法令規定之特定情形外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擬於該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本次私募有價證券補辦公開發行程序及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繳款期間:115年8月25日至115年9月8日(董事會定價之日起算十五日內收足股款。 2.現金增資基準日:115年9月8日,如因客觀環境變化而有異動,擬授權董事長調整之。 3.如預計無法於期限內辦理完成本次全數私募股數,原計畫仍屬可行,則視為已收足私募有價證券之價款。且本次未發行之股數得於後續預計發行額度全數或一部併同發行,惟合計發行總額度以不超過民國115年7月31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之辦理次數及總股數上限。 4.實際發行股數及股票發放等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08-25 15:39盤後資本與股權公告本公司辦理發行國內第二次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之價格訂定及其相關事宜案首日 +1.2% 超額 -0.4
符合條款 第11款事實發生日 2026-08-25發言人 池曉鈴(經理)發言時間 2026-08-25 15:39(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8-26) 個股 +1.2% · 大盤 +1.6%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1.0% · 超額 -6.5 個百分點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8/25 2.公司債名稱:私募國內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新台幣壹億伍仟萬元整。 4.每張面額:每張新台幣10萬元整。 5.發行價格:每張新台幣10萬元整。 6.發行期間:3年。 7.發行利率:3.375% 8.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 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轉投資、償還借款或購置不動產等之資金需求。 10.公司債受託人:不適用。 11.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2.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本公司。 13.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價格及轉換辦法: 本次私募可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之訂定,以董事會召開日115年8月25日為轉換價格訂定之基準日,取以定價日前1、 3 或 5 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 30 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二基準價格較高者為基礎(參考價之計算請詳附件2私募轉換價格計算表),乘以80.45%即為本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故本私募可轉換公司債發行時之轉換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6.50元,係未低於股東臨時會決議之最低成數八成為計算轉換價格之依據,其價格訂定應屬合理。 14.賣回條件: 本公司應於本私募轉換公司債發行屆滿12個月之日(116年10月6日)、屆滿24個月之日(117年10月6日)為本私募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提前賣回本私募轉換公司債之賣回基準日。本公司應於賣回基準日之前三十日(116年9月6日及117年9月6日),以掛號寄發一份「賣回權行使通知書」予本私募轉換公司債持有人,債券持有人得於賣回基準日之前三十日內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且不得申請撤銷)要求本公司以債券面額加計利息,將其所持有之本私募轉換公司債以現金贖回。本公司受理賣回請求,應於賣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以現金贖回本私募轉換公司債。前述日期如遇臺北市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停止營業之日,將順延至次一營業日。 15.買回條件: (一)本私募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三個月之翌日(116年1月7日)起至到期日前四十日(118年8月28日)止,若本公司普通股在櫃買市場之收盤價格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百分之三十(含)以上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三十個營業日內,以掛號寄發債券持有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權人名冊所載者為準)一份三十日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發信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並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將其所持有之本轉換債依面額加計利息 (年利率為債券面額3.375%)以現金贖回。 (二)本私募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三個月之翌日(116年1月7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118年8月28日)止,本轉換公司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額之百分之十時,本公司得以掛號寄發給債權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權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債券之債權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一份一個月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寄發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並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按債券面額加計利息 (年利率為債券面額3.375%)以現金收回該債券持有人之本私募轉換公司債,且債券收回基準日不得落入本私募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內。 (三)若債權人於「債券收回通知書」所載債券收回基準日前,未以書面回覆本公司(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日為憑)者,本公司應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將其所持有之本轉換債依面額以現金贖回。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 債券持有人得於本私募轉換公司債發行日後屆滿三個月之翌日(116年1月7日)起,至到期日(118年10月7日)止,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及自本公司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辦理股票變更面額之停止轉換(認購)起始日至新股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不得請求轉換外,得隨時向本公司請求依本辦法轉換為本公司私募普通股,並依本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辦理。 前項依法暫停過戶期間不得轉換之限制,不包括股東會常會及股東臨時會之停止過戶期間。 第一項股票變更面額之停止轉換起始日係指向經濟部申請變更登記之前一個營業日。本公司將於該起始日前四個營業日公告停止轉換期間。 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若以轉換價格16.50元申請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約為8.68% 18.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91.32% 19.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轉換公司債股款繳納期間為115年8月25日起至115年9月8日止,股款收足日為115年9月8日。上開日期如須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2)應募人選擇方式: 1.擬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115年9月8日前全權處理洽詢應募對象,該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9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83220號令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等相關函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若為關係人或內部人應以115年7月31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之名單為限。 2.選擇之方式與目的: 本次私募資金之選擇,若為關係人或內部人,係考量其對公司營運有相當程度瞭解,可在資金注入時效下完成募集,以持續加深本公司營運所需各項管理及財務資源;若為策略性投資人,則需考量其產業經驗、提供經營管理技術、加強財務成本管理、協助業務開發及拓展,以提升公司競爭優勢。 3.必要性及預計效益: 考量私募有價證券之轉讓限制,若為關係人或內部人,可促使維護經營團隊之穩定性;若為策略性投資人,亦可確保公司與投資人間之長期合作關係,故有其必要性。且私募資金用途係因應公司營運發展所需,將可強化公司財務結構,提升市場競爭力並預期可改善公司財務結構,有助公司營運穩定成長,對股東權益有其正面助益。 (3)本次國內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之及其他未盡事宜等,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4)本案實際辦理完成時,將於最近期股東會報告辦理情形。06-11 23:12盤後資本與股權公告本公司辦理發行國內第一次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之價格訂定及其相關事宜案首日 +2.7% 超額 -0.4
符合條款 第11款事實發生日 2026-06-11發言人 池曉鈴(經理)發言時間 2026-06-11 23:12(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6-12) 個股 +2.7% · 大盤 +3.1%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1.7% · 超額 -8.1 個百分點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6/11 2.公司債名稱:私募國內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新台幣4億3千萬元為上限。 4.每張面額:每張新台幣10萬元整。 5.發行價格:每張新台幣10萬元整。 6.發行期間:3年。 7.發行利率:3.375% 8.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 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轉投資、償還借款或購置不動產等之資金需求。 10.公司債受託人:不適用。 11.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2.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本公司。 13.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價格及轉換辦法: 本次私募可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之訂定,以董事會召開日115年6月11日為轉換價格訂定之基準日,取以定價日前1、 3 或 5 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 30 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二基準價格較高者為基礎(參考價之計算請詳附件2私募轉換價格計算表),乘以 80.18%即為本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故本私募可轉換公司債發行時之轉換價格為每股新台幣 17.10元,係未低於股東常會決議之最低成數八成為計算轉換價格之依據,其價格訂定應屬合理。 14.賣回條件: 本公司應於本私募轉換公司債發行屆滿12個月之日(116年7月23日)、屆滿24個月之日(117年7月23日)為本私募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提前賣回本私募轉換公司債之賣回基準日。本公司應於賣回基準日之前三十日(116年6月23日、117年6月23日),以掛號寄發一份「賣回權行使通知書」予本私募轉換公司債持有人,債券持有人得於賣回基準日之前三十日內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且不得申請撤銷)要求本公司以債券面額加計利息,將其所持有之本私募轉換公司債以現金贖回。本公司受理賣回請求,應於賣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以現金贖回本私募轉換公司債。前述日期如遇臺北市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停止營業之日,將順延至次一營業日。 15.買回條件: (一)本私募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三個月之翌日(115年10月24日)起至到期日前四十日(118年6月14日)止,若本公司普通股在櫃買市場之收盤價格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百分之三十(含)以上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三十個營業日內,以掛號寄發債券持有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權人名冊所載者為準)一份三十日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發信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並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將其所持有之本轉換債依面額加計利息 (年利率為債券面額3.375%)以現金贖回。 (二)本私募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三個月之翌日(115年10月24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118年6月14日)止,本轉換公司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額之百分之十時,本公司得以掛號寄發給債權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權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債券之債權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一份一個月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寄發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並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按債券面額加計利息 (年利率為債券面額3.375%)以現金收回該債券持有人之本私募轉換公司債,且債券收回基準日不得落入本私募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內。 (三)若債權人於「債券收回通知書」所載債券收回基準日前,未以書面回覆本公司(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日為憑)者,本公司應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將其所持有之本轉換債依面額以現金贖回。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 債券持有人得於本私募轉換公司債發行日後屆滿三個月之翌日(115年10月24日)起,至到期日(118年7月24日)止,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及自本公司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辦理股票變更面額之停止轉換(認購)起始日至新股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不得請求轉換外,得隨時向本公司請求依本辦法轉換為本公司私募普通股,並依本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辦理。 前項依法暫停過戶期間不得轉換之限制,不包括股東會常會及股東臨時會之停止過戶期間。 第一項股票變更面額之停止轉換起始日係指向經濟部申請變更登記之前一個營業日。本公司將於該起始日前四個營業日公告停止轉換期間。 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若以轉換價格17.10元申請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約為20.81% 18.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79.19% 19.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轉換公司債股款繳納期間為115年6月11日起至115年6月25日止,股款收足日為115年6月25日。上開日期如須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2)應募人選擇方式: 1.擬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115年6月25日前全權處理洽詢應募對象,該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9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83220號令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等相關函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若為關係人或內部人應以115年6月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之名單為限。 2.選擇之方式與目的:本次私募資金之選擇,若為關係人或內部人,係考量其對公司營運有相當程度瞭解,可在資金注入時效下完成募集,以持續加深本公司營運所需各項管理及財務資源;若為策略性投資人,則需考量其產業經驗、提供經營管理技術、加強財務成本管理、協助業務開發及拓展,以提升公司競爭優勢。 3.必要性及預計效益:考量私募有價證券之轉讓限制,若為關係人或內部人,可促使維護經營團隊之穩定性;若為策略性投資人,亦可確保公司與投資人間之長期合作關係,故有其必要性。且私募資金用途係因應公司營運發展所需,將可強化公司財務結構,提升市場競爭力並預期可改善公司財務結構,有助公司營運穩定成長,對股東權益有其正面助益。 (3)本次國內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之及其他未盡事宜等,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4)本案實際辦理完成時,將於最近期股東會報告辦理情形。06-11 23:12盤後資本與股權公告本公司114年12月11日經股東會通過之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後續處理方式首日 +2.7% 超額 -0.4
符合條款 第11款事實發生日 2026-06-11發言人 池曉鈴(經理)發言時間 2026-06-11 23:12(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6-12) 個股 +2.7% · 大盤 +3.1%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1.7% · 超額 -8.1 個百分點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6/11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特定人選擇方式:本次決議私募之應募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 43 條之 6 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 年 9 月 12 日金管證發字第 1120383220 號令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等相關函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 (2)特定人選擇目的:本公司將選擇對公司營運有相當瞭解且有利於公司未來之營運者,以達到強化股東結構,與支持公司長期發展之目的,亦可健全本公司財務結構,提升股東權益,以符合主管機關規定辦理之。該名單僅為潛在應募對象,不代表該等內部人或關係人已同意認購本公司私募普通股股權,惟不排除內部人或關係人認購之可能性;可能應募人名單如下: A.本公司應募人為內部人或關係人名單如下: 應募人名稱 與本公司之關係永軒開發投資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暨本公司大股東陳銘鴻 本公司董事長可宸投資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謝森港 本公司董事之法人代表揚發投資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李榮發 本公司董事之法人代表張競文 本公司董事李雪華 本公司總經理B.應募人如屬法人者,其持股比率佔前十名之股東與公司關係如下: 法人應募人 前十名股東名稱 持股比 與公司關係永軒開發投資有限公司 陳銘鴻 100% 本公司董事長可宸投資有限公司 謝森港 100% 本公司董事之法人代表揚發投資有限公司 李榮發 40% 本公司董事之法人代表揚發投資有限公司 邱文琪 20% 本公司董事法人代表之配偶揚發投資有限公司 李軍逸 20% 無關係揚發投資有限公司 李若梵 20% 無關係 4.私募股數或張數:私募普通股在不超過參仟萬股之額度內。 5.得私募額度:在參仟萬股額度內,將於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分三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價格,以不得低於定價日前 1、3 或 5 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 30 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不低於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成訂定之,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2)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係參考本公司目前狀況,未來展望及最近股價,尚屬合理。由於本公司帳面仍有累積虧損,每股淨值低於面額,如實際定價日本公司股票於交易市場之每股市價低於面額,致本次辦理私募普通股發行價格,按前述定價方法將低於股票面額發行,應屬合理。 (3)對股東權益之影響,若日後受市場因素影響,致因私募普通股,實際發行價格低於股票面額時,面額與發行價格間之差額,將借記保留盈餘項下之未分配盈餘,增加本公司帳上之累積虧損,本公司將視未來公司營運狀況,於以後年度有盈餘或資本公積時,儘速彌補之,或擬辦理減資,以保持資本之完整。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轉投資或購置不動產等之資金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因本公司為充實公司營運、轉投資或購置不動產等之資金需求或其他因應本公司未來發展等,尚需挹注營運資金,若透過公開募集方式發行有價證券方式籌資,恐不易順利於短期內取得所需營運資金,為免影響公司正常營運,且私募具有籌資迅速、簡便之時效性,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得依證券交易法第 43條之 6 規定,以私募方式募集資金。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不適用。 11.參考價格:不適用。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不適用。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除符合「證券交易法」第 43 條之 8 規定之轉讓對象外,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受限不得轉讓,並於私募普通股交付日起滿三年後,若符合相關法令規定始可向證券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股票上櫃或上市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轉投資或購置不動產等之資金需求,分別於114年10月23日及114年12月11日經董事會及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私募增資發行普通股案(下稱本私募案),並於115年2月25日董事會決議辦理114年私募普通股第一次、第二次及第三次私募定價在案,於115年3月11日募集股款繳納完成,合計募足私募普通股2,510萬股,已達原授權辦理次數上限,本私募案視為已完成,並就已募足股款或價款之部分,視為已收足私募有價證券之股款,未募足之剩餘額度則不再繼續辦理。06-11 23:11盤後資本與股權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第二次國內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案首日 +2.7% 超額 -0.4
符合條款 第11款事實發生日 2026-06-11發言人 池曉鈴(經理)發言時間 2026-06-11 23:11(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6-12) 個股 +2.7% · 大盤 +3.1%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1.7% · 超額 -8.1 個百分點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6/11 2.公司債名稱:第二次國內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新台幣1億5千萬元為上限。 4.每張面額:每張面額為新台幣10萬元整。 5.發行價格: 1.本次私募國內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發行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理論價格之8成,且轉換價格不低於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8成: (1).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實際私募價格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以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視定價日當時市場狀況決定。 上述價格之訂定,除考量證券交易法對私募有價證券有3年轉讓之限制外,係參考相關法令規範並配合當時市場狀況且不低於參考價格及理論價格之8成,其定價方式應屬合理。 3.實際定價日訂定之每股轉換價格低於股票面額時,造成累積虧損增加對股東權益產生影響,未來將視公司營運及市場狀況提報董事會決議後,以減資、盈餘、資本公積或其他法定方式彌補虧損。 4.為因應市場變化及公司穩健經營與財務結構安全性之考量,如致本次私募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低於股票面額之情形時,將造成累積虧損增加,此一虧損將依法定方式彌補之。惟因本公司私募轉換公司債所籌資金為充實營運資金、轉投資、償還借款或購置不動產等之資金需求等效益顯現後,對股東權益有正面助益,故對股東權益不致產生重大影響,應屬合理。 6.發行期間: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訂定之。 7.發行利率: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訂定之。 8.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轉投資、償還借款或購置不動產等之資金需求。 10.公司債受託人:不適用。 11.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2.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未定。 13.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價格及轉換辦法: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訂定之。 14.賣回條件: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訂定之。 15.買回條件: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訂定之。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未定。 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未定。 18.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9.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特定人之選擇方式與目的、必要性及預計效益: 1.選擇方式:本次決議私募之應募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 43 條之 6 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 年 9 月 12 日金管證發字第 1120383220 號令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等相關函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截至目前尚無已洽定之應募人。 2.選擇目的:本次私募資金之選擇,若為關係人或內部人,係考量其對公司營運有相當程度瞭解,可在資金注入時效下完成募集,以持續加深本公司營運所需各項管理及財務資源;若為策略性投資人,係考量其產業經驗、提供經營管理技術、加強財務成本管理、協助業務開發及拓展,以提升公司競爭優勢。 3.必要性及預計效益:考量私募有價證券之轉讓限制,若為關係人或內部人,可促使維護經營團隊之穩定性;若為策略性投資人,亦可確保公司與投資人間之長期合作關係,故有其必要性。且私募資金用途係因應公司營運發展所需,將可強化公司財務結構,提升市場競爭力並預期可改善公司財務結構,有助公司營運穩定成長,對股東權益有其正面助益。 4.本公司可能之應募人為內部人或關係人名單如下: 應募人名稱 與本公司之關係永軒開發投資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暨本公司大股東陳銘鴻 本公司董事長可宸投資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謝森港 本公司董事之法人代表揚發投資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李榮發 本公司董事之法人代表張競文 本公司董事李雪華 本公司總經理B.應募人如屬法人者,其持股比率佔前十名之股東與公司關係如下: 法人應募人 前十名股東名稱 持股比 與公司關係永軒開發投資有限公司 陳銘鴻 100% 本公司董事長可宸投資有限公司 謝森港 50% 本公司董事之法人代表可宸投資有限公司 謝宗儒 17% 無關係可宸投資有限公司 謝綩芯 16.5% 無關係可宸投資有限公司 謝文綺 16.5% 無關係揚發投資有限公司 李榮發 40% 本公司董事之法人代表揚發投資有限公司 邱文琪 20% 本公司董事法人代表之配偶揚發投資有限公司 李軍逸 20% 無關係揚發投資有限公司 李若梵 20% 無關係 (二)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 1.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資本市場狀況、籌募資本之時效性、可行性、發行成本及引進投資人之實際需求,及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限制,辦理私募具有迅速簡便之特性,且更可確保公司與應募人間之長期合作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授權董事會視公司營運需求辦理私募,能有效提高籌資之機動性及靈活性,對股東權益亦將有正面助益。 2.私募之額度:總私募額度在不超過1,500張內,將於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分二次辦理。 (三)如預計無法於期限內辦理完成本次全數私募額度,或於剩餘期限內已無繼續分次私募之計畫,原計畫仍屬可行,則視為已收足私募有價證券之價款。 (四)本次私募國內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所轉換之普通股及其嗣後配發之普通股,依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8 規定,於交付後三年內,除符合法令規定之特定情形外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擬於該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本次私募有價證券補辦公開發行程序及上櫃交易。 (五)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定價成數外,包括實際發行價格、發行額度、發行條件、轉換辦法、計畫項目、募集金額、實際每股轉換價格、預計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項,擬請股東會同意,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與辦理,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六)擬提請股東會通過本私募案,並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表之人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本次私募之契約或文件,辦理一切有關發行本次私募所需事宜。06-11 23:11盤後資本與股權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首日 +2.7% 超額 -0.4
符合條款 第11款事實發生日 2026-06-11發言人 池曉鈴(經理)發言時間 2026-06-11 23:11(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6-12) 個股 +2.7% · 大盤 +3.1%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1.7% · 超額 -8.1 個百分點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6/11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選擇方式:本次決議私募之應募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 43 條之 6 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 年 9 月 12 日金管證發字第 1120383220 號令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等相關函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截至目前尚無已洽定之應募人。 2.選擇目的:本次私募資金之選擇,若為關係人或內部人,係考量其對公司營運有相當程度瞭解,可在資金注入時效下完成募集,以持續加深本公司營運所需各項管理及財務資源;若為策略性投資人,係考量其產業經驗、提供經營管理技術、加強財務成本管理、協助業務開發及拓展,以提升公司競爭優勢。 A.本公司可能之應募人為內部人或關係人名單如下: 應募人名稱 與本公司之關係永軒開發投資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暨本公司大股東陳銘鴻 本公司董事長可宸投資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謝森港 本公司董事之法人代表揚發投資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李榮發 本公司董事之法人代表張競文 本公司董事李雪華 本公司總經理B.應募人如屬法人者,其持股比率佔前十名之股東與公司關係如下: 法人應募人 前十名股東名稱 持股比 與公司關係永軒開發投資有限公司 陳銘鴻 100% 本公司董事長可宸投資有限公司 謝森港 50% 本公司董事之法人代表可宸投資有限公司 謝宗儒 17% 無關係可宸投資有限公司 謝綩芯 16.5% 無關係可宸投資有限公司 謝文綺 16.5% 無關係揚發投資有限公司 李榮發 40% 本公司董事之法人代表揚發投資有限公司 邱文琪 20% 本公司董事法人代表之配偶揚發投資有限公司 李軍逸 20% 無關係揚發投資有限公司 李若梵 20% 無關係 4.私募股數或張數:私募普通股在不超過參仟萬股之額度內。 5.得私募額度:在參仟萬股額度內,將於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分三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價格,以不得低於定價日前 1、3 或 5 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 30 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不低於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成訂定之,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2.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係參考本公司目前狀況,未來展望及最近股價,尚屬合理。由於本公司帳面仍有累積虧損,如實際定價日本公司股票於交易市場之每股市價低於面額,致本次辦理私募普通股發行價格,按前述定價方法將低於股票面額發行,應屬合理。 3.對股東權益之影響,若日後受市場因素影響,致因私募普通股,實際發行價格低於股票面額時,造成累積虧損增加對股東權益產生影響,未來將視公司營運及市場狀況提報董事會決議後,以減資、盈餘、資本公積或其他法定方式彌補虧損。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轉投資、償還借款或購置不動產等之資金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量資本市場狀況、籌募資本之時效性、可行性、發行成本及引進投資人之實際需求,及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限制,辦理私募具有迅速簡便之特性,且更可確保公司與應募人間之長期合作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授權董事會視公司營運需求辦理私募,能有效提高籌資之機動性及靈活性,對股東權益亦將有正面助益。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不適用。 11.參考價格:不適用。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不適用。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依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8 規定,於交付後三年內,除符合法令規定之特定情形外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擬於該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本次私募有價證券補辦公開發行程序及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如預計無法於期限內辦理完成本次全數私募股數,或於剩餘期限內已無繼續分次私募之計畫,原計畫仍屬可行,則視為已收足私募有價證券之價款。 (2)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價格成數,包括實際發行價格、股數、發行條件、募集金額、預計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項,擬請股東會同意,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與辦理,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3)擬提請股東會通過本私募案,並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表之人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本次私募之契約或文件,辦理一切有關發行本次私募所需事宜。03-05 17:58盤後資本與股權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以私募方式辦理國內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案首日 +0.3% 超額 -0.5
發言時間 2026-03-05 17:58(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3-06) 個股 +0.3% · 大盤 +0.7%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0.5% · 超額 -1.9 個百分點說明全文回補中,稍後再來看;或到公開資訊觀測站「歷史重大訊息」查詢。02-25 17:42盤後資本與股權公告本公司不繼續辦理114年12月11日股東臨時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首日 +5.1% 超額 +4.0
發言時間 2026-02-25 17:42(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2-26) 個股 +5.1% · 大盤 +1.1%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4.9% · 超額 +7.8 個百分點說明全文回補中,稍後再來看;或到公開資訊觀測站「歷史重大訊息」查詢。02-25 17:42盤後資本與股權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14年私募普通股及第三次私募定價首日 +5.1% 超額 +4.0
發言時間 2026-02-25 17:42(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2-26) 個股 +5.1% · 大盤 +1.1%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4.9% · 超額 +7.8 個百分點說明全文回補中,稍後再來看;或到公開資訊觀測站「歷史重大訊息」查詢。02-25 17:41盤後資本與股權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14年私募普通股及第二次私募定價首日 +5.1% 超額 +4.0
發言時間 2026-02-25 17:41(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2-26) 個股 +5.1% · 大盤 +1.1%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4.9% · 超額 +7.8 個百分點說明全文回補中,稍後再來看;或到公開資訊觀測站「歷史重大訊息」查詢。02-25 17:41盤後資本與股權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14年私募普通股及第一次私募定價首日 +5.1% 超額 +4.0
發言時間 2026-02-25 17:41(盤後)公告後首日(2026-02-26) 個股 +5.1% · 大盤 +1.1%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4.9% · 超額 +7.8 個百分點說明全文回補中,稍後再來看;或到公開資訊觀測站「歷史重大訊息」查詢。10-23 16:39盤後資本與股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案首日 -7.6% 超額 -8.3
發言時間 2025-10-23 16:39(盤後)公告後首日(2025-10-27) 個股 -7.6% · 大盤 +0.8%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0.0% · 超額 -0.6 個百分點說明全文回補中,稍後再來看;或到公開資訊觀測站「歷史重大訊息」查詢。09-30 18:42盤後資本與股權更正公告本公司113年第3次私募普通股交付日期及到期日期首日 -2.7% 超額 -2.7
發言時間 2025-09-30 18:42(盤後)公告後首日(2025-10-01) 個股 -2.7% · 大盤 -0.0%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0.2% · 超額 -1.7 個百分點說明全文回補中,稍後再來看;或到公開資訊觀測站「歷史重大訊息」查詢。07-18 15:06盤後資本與股權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13年私募普通股及第三次私募定價相關事項首日 -3.3% 超額 -3.0
發言時間 2025-07-18 15:06(盤後)公告後首日(2025-07-21) 個股 -3.3% · 大盤 -0.3%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1.9% · 超額 -0.8 個百分點說明全文回補中,稍後再來看;或到公開資訊觀測站「歷史重大訊息」查詢。02-03 19:38盤後資本與股權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13年私募普通股及第二次私募定價相關事宜首日 +1.9% 超額 +2.0
發言時間 2025-02-03 19:38(盤後)公告後首日(2025-02-04) 個股 +1.9% · 大盤 -0.1%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1.8% · 超額 -1.2 個百分點說明全文回補中,稍後再來看;或到公開資訊觀測站「歷史重大訊息」查詢。02-03 19:38盤後資本與股權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13年私募普通股及第一次私募定價相關事宜首日 +1.9% 超額 +2.0
發言時間 2025-02-03 19:38(盤後)公告後首日(2025-02-04) 個股 +1.9% · 大盤 -0.1%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1.8% · 超額 -1.2 個百分點說明全文回補中,稍後再來看;或到公開資訊觀測站「歷史重大訊息」查詢。12-18 14:38盤後資本與股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首日 -0.2% 超額 -0.0
發言時間 2024-12-18 14:38(盤後)公告後首日(2024-12-19) 個股 -0.2% · 大盤 -0.2%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3.4% · 超額 -3.9 個百分點說明全文回補中,稍後再來看;或到公開資訊觀測站「歷史重大訊息」查詢。08-22 16:00盤後資本與股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案首日 +3.3% 超額 +2.6
發言時間 2024-08-22 16:00(盤後)公告後首日(2024-08-23) 個股 +3.3% · 大盤 +0.7%5 個交易日累計 個股 +1.4% · 超額 +0.1 個百分點說明全文回補中,稍後再來看;或到公開資訊觀測站「歷史重大訊息」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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